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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婚假最新规定,南昌婚嫁国家规定多少天

结婚是我们人生中一辈子的大事,无论贫富都会在结婚时摆酒庆贺一番。那么对于有工作单位的上班一族来说,劳动法规定的婚假待遇是如何的呢?本文为你介绍关于南昌婚嫁的相关知识,那么南昌婚嫁如何规定呢?南昌婚嫁几天?详情请看如下知识。

[1980]劳总薪字29号规定:婚假1-3天,结婚双方不在一地的另外给予路程假,此文件当时只针对国营企业。通常我们都按最长3天计算。

此外,2017年1月20日,江西省人大修订了《江西省人口计划生育与条例》:

第四十三条 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本条例规定生育的夫妻,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假期外,增加产假六十日,并给予男方护理假十五日。假期工资和奖金照发,福利待遇不变。

因国家不再提倡晚婚晚育,《条例》相应取消了原条款关于晚婚晚育的奖励规定。但同时规定,对符合政策生育的夫妻延长生育假,在享受国家规定的假期外,产假由原来的30天增加到60天,男方护理假由原来的10天增加到15天。根据此次新修改的计生条例规定,加上国家基本的98日生育假,江西省符合相关规定生育的女性将至少可休158日产假。

故江西婚假为:

婚假3天

具体规定:

1、按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结婚的,可享受3天婚假。

2、结婚时男女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视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

3、在探亲假(探父母)期间结婚的,不另给假期。

4、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

5、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

6、婚假期间工资待遇:在婚假和路程假期间,工资照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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