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市管规[2020]4号玉溪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
玉溪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缴存单位:为保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坚持稳中求进,根据《关于规范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建金﹝2010﹞179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住房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若干具体问题的通知》(建金﹝2016﹞230号)及《玉溪市住房公积金资金预警机制实施办法》规定,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四届二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就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有关事项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
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由“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家庭,双方连续正常缴存6个月(含)以上的,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为60万元;一方连续正常缴存6个月(含)以上住房公积金的,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为40万元。”调整为:“借款申请人夫妻双方连续正常缴存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的,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为50万元;夫妻只有一方或单身职工连续正常缴存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住房公积金的,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为30万元。”
二、贷款轮候方式
(一)缴存人在上一笔住房公积金贷款还清后6个月内,中心不再受理其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二)对已经受理未发放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含组合贷款),视市住房公积金中心的资金结存情况,以审批时间先后顺序,按照首套房优先的原则轮候发放。
本通知自2020年9月8日起执行,由玉溪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解释。
关于外地人在玉溪买房贷款需要什么手续这个问题需要准备四大相关资料:
1.个人身份证明:身份证、居住证、户口本、结婚证等信息;
2.提供稳定收入来源证明:银行流水单,劳动合同等;
3.提供稳定的住址证明:比如房屋租赁合同,水电缴纳单,物业管理等相关证明;
4.银行规定的其他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