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政策

兰州买房最新政策及本地外地人购房条件和新政策

一、兰州买房的新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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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城关区、七里河区、安宁区、西固区范围内(含高新区、经济区、九州开发区,不包括高新区榆中园区)的住房实施限售。自1月8日起,个人在上述区域内购买的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存量住房,以合同网签时间为准),自取得《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记簿日期满3年方可上市交易。不动产登记部门应当在《不动产权证书》上注明“须取得不动产权证书满3年后方可转让”字样。通过司法裁决、拍卖、拆迁还建、继承、离婚析产等方式取得《不动产权证书》的住房不受前款措施限制。

二、购房首付

1、个人购买首套住宅,选择商业贷款,最低首付款30%;

2、个人购买二套以上住宅,选择商业贷款最低首付比例40%;

3、个人购买首套住宅,选择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比例20%;

4、个人购买二套以上住宅,选择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比例30%;

5、个人购买非住宅用房,首付比例最低50%。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五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发布的商品房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所明示的事项,当事人应当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约定。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

商品房销售时,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买受人应当订立书面商品房买卖合同。

外地户口在兰州买房必须要满足的条件是:

1.三年社保或者一年的纳税证明

2.就是总房款30%的首付

3.房管局打印的无房证明(需带身份证、工作单位出具盖章的收入证明、银行打印的工资流水证明,以及户口簿(户主页和本人页需要复印)

兰州市属于区域性限购城市,2018年初解除了西固区、红古区及部分高坪地区的限购政策,但是城关区、安宁区及七里河区(包含高新区、经济区)均处在限购区域。

●在限购区( 在城关区、七里河区、安宁区范围内(含高新区、经济区、九州开发区,不包括高新区榆中园区))没有住房的家庭,可以购买住房。

●限购区外暂无购房限制。

以下是政策原文:

非兰州市户籍家庭在城关区、七里河区、安宁区范围内(含高新区、经济区、九州开发区,不包括高新区榆中园区),非兰州市户籍家庭在限购区域内已有一套(含一套)以上住房的,不得在限购区域内再次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及二手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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