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段时间总是听到很多有房有贷的朋友在抱怨“不让上班,没有收入,还要还房贷,愁啊”但是可以告诉那些还没买房的朋友一个好消息首付降低啦!公积金也有调整!还没有买房的!抓紧机会啦!
为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对房地产市场造成的困难和影响,3月27日,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柳州市行政审批局、中国人民银行柳州市中心支行、柳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五部门联合印发了进一步促进柳州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新政涉及开发商及购房者,内容包括房价调控、预售资金监管、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等。
公积金贷款最高40万元 首次购房首付最低20%
为了加快个人住房公积金使用力度,柳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引进担保公司作为阶段性担保人,在新建商品房开发项目取得预售许可后即受理贷款申请并开始放款。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贷款额度上限调整为40万元,首次使用公积金购房(含一手房、 二手房)首付比例调整为不低于20%,结清首套公积金贷款后第二次使用公积金购房首付比例调整为不低于30%。
此外,还将执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居民家庭首次购买普通住房的最低首付比例为20%,拥有(不含继承、受赠、自建等非购买途径取得)1套住房的居民家庭,无论是否有过住房贷款记录和贷款是否结清,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普通住房,最低首付比例为30%。交易登记部门对符合贷款条件的按揭手续优化审批加快办理,不得自行增加审批条件。
本措施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适用于柳州市市区(城中区、鱼峰区、柳南区、柳北区、柳东新区、北部生态新区、柳江区),各县可参照执行。若原调控政策与本措施冲突的,以本措施为准。期间如遇上级有关政策调整或者房地产市场发生重大变化,导致不能执行或者确需修改的,以另行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