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印发《关于加强*人才培养引进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了各类引进人才的优惠政策。
意见指出,对市级领军人才每人每月发放1000元-1500元不等的津贴。对引进的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在执行同级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标准的同时,按不同类别和学历层次给予相应优惠政策。引进博士研究生,给予20万元住房补贴,同时一次性给予2万元安置费。引进公费师范生和师范类硕士研究生,每月发放租房补贴1000元,同时给予15万元住房补贴;引进“双一流”大学医学类全日制本科生,给予15万元住房补贴;引进医学类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给予15万元住房补贴和2万元安置费。引进其他行业领域人才 “双一流”大学急需紧缺专业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给予10万元住房补贴和2万元安置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