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铁岭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优秀青年人才35人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辽宁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辽人发〔2007〕1号)《中共辽宁省委组织部、辽宁省人社厅转发中组部、人社部<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辽人社发〔2011〕 9号)等规定,经研究决定,我市开展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优秀青年人才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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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聘岗位
公开招聘岗位35个分别为:市党建事务服务中心5个、市招商服务中心5个、市项目服务中心5 个、大数据服务中心2个、市财政金融审计服务中心3个、市现代农业服务中心5个、市特色装备制造业服务中心5个、市法制事务服务中心5个。详见《铁岭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优秀青年人才岗位信息表》。
二、招聘对象
具有“双一流”高校(包括985”、“211”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和对应学位的优秀青年人才。
三、相关政策
聘用的博士、硕士、本科生每月发放2000元、600元、400元的生活补贴,并提供临时住房(人才公寓)或每年3000元租房补贴,以上政策享受3年。在铁岭购房的,发放7万元、5万元、3万元购房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