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1日,宁波市发布了最新的人才政策解读,其中涉及高层次人才、基础人才、应届本科生和硕士研究生、青年精英人才、青年留学归国人才这五大类人才。对不同类别的人才给予不同的人才奖励。
具体而言,列入宁波市人才分类目录(2018)的各类高层次人才的补助内容为安家补助和购房补贴。
“其中安家补助的额度在15~800万不等。
购房补贴则主要为自引进之日起3年内在宁波大市范围内首次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并且取得不动产权证,分别给予购房总额(以契税发票不含税的计税金额为准)20%,最高20~60万元的购房补贴。(引进前在甬购房,无法享受购房补贴)。”
按照2018年12月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发布的《宁波市人才安居实施办法》,对新引进的顶尖人才,给予最高800万元安家补助,按照4:3:3比例在3年内逐年发放。新引进的特优人才、领军人才、拔尖人才、高级人才则分别给予100万元、80万元、50万元、15万元的安家补助,申请时已在宁波购房的,安家补助一次性发放;未在宁波购房的,按照4:3:3比例在3年内逐年发放。
对于第二类基础人才而言,可享受在甬首次购房补贴。补贴额度延续《关于优化人才住房保障的实施细则》(甬人社发[2015]179号)政策,在宁波大市范围内首次购买家庭唯一住房的,按规定享受购房总额(以契税发票不含税的计税金额为准)2%的购房补贴,最高不超过8万元。
享受购房补贴的房产,在取得不动产登记证满5年后方可上市交易。
对于新引进应届本科生和硕士研究生而言,可享受生活安居补助。即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分别给予一次性1万元、3万元生活安居补助。
对于自主培养的国家“重点人才计划”青年精英人才,则可享受人才奖励。奖励额度按就高、补差、不重复原则给予最高100万元的奖励。
对青年留学归国人才来说,在甬连续缴纳社保满6个月的情况下,可享受一次性5万元的补助额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