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出台《关于大力引进优秀人才服务开放强市产业立市的实施意见》(简称《意见》),旨在通过更加灵活的引才方式、更加有力的扶持政策、更加有效的保障措施,引进一大批产业发展急需的优秀人才,为推动开放强市产业立市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
《意见》共包括10条规定,对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在住房保障、配偶安置、子女入学、医疗保健等方面给予优惠政策。
大力引进高学历人才
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来我市企业工作,给予工作和生活补贴4000元/月,购房补贴20万元。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来我市企业工作,给予工作和生活补贴3000元/月,购房补贴5万元。
全日制“双一流”高校(含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的双一流建设学科)大学本科生来我市企业工作,给予工作和生活补贴2000元/月,购房补贴3万元。
大力引进高级职称人才
工程技术类和自然科学类高级职称人才来我市企业工作,分别给予正高职称、副高职称人才工作和生活补贴5000元/月、4000元/月,购房补贴15万元、10万元。
大力引进高技能人才
高技能人才来我市企业工作,分别给予经认定的高端型技能人才、高级技师、技师工作和生活补贴4000元/月、3000元/月、2000元/月,购房补贴10万元、5万元、3万元。
经认定的其他紧缺型高技能人才(不限制学历学位、技术职称、职业资格等条件),给予工作和生活补贴2000元/月,购房补贴3万元。
对获得省级一类技能比赛二等奖以上名次或省级二类技能比赛一等奖人员来我市企业工作,给予工作和生活补贴2000元/月。
高级工来我市企业工作,给予工作和生活补贴1000元/月。
大力引进产业精英人才
经认定的产业精英人才在我市开展创新创业工作(主要包括研发技术项目、科技成果、专利发明、创办企业、实施项目等),对我市产业发展有较大贡献、带来较大经济社会效益的,采取“一事一议”方式,给予500万元-50万元的一次性创新创业补贴。
大力引进职业经理人
鼓励企业外聘优秀职业经理人,对从世界500强企业、中国500强企业全职引进的职业经理人(须有相关企业中层以上管理岗位经历)到我市企业任职业经理(应担任总经理或副总经理职务),对年薪在40万元以上的职位,按年薪20%给予职业经理人工作和生活补贴,每人每年最高补贴不超过30万元。
对引进以上两类职业经理人的企业,根据引进职业经理人的来源,按每引进1人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补助,同一企业每年最高补助不超过50万元。
大力支持人才载体建设
对来我市企业工作后新建国家级科技创新平台的领军人才,给予200万元补贴;对来我市企业工作后新建省级科技创新平台、省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省企业科技创新创业团队的领军人才,给予100万元补贴。依托同一企业新建同级别人才载体的不重复补贴。
对来我市企业工作后主持技术研发项目、产品创新项目的领军人才,经认定项目研究成果产生重大经济效益或重大影响的,给予最高100万元项目创新研发补助;其科研成果等获得国家级、省级奖励补助的,按国家级、省级奖励补助标准的50%进行配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