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在辽宁锦州市申请办理居住证,规定是需要当事人在锦州市居住满6个月,凭身份证,居住证明,照片,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到所在地区派出所申请办理居住证。
《锦州市关于贯彻落实《居住证暂行条例》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
(一)关于居住证申领条件。《条例》规定,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申领居住证。其他城市,是指公民常住户口所在地以外的其他市、县(不含常住户口所在地城市内部跨行政区域或在同一县)。居住半年以上,是指在居住地居住并办理暂住登记满半年,认定标准为在社区平台登记半年以上。
(三)关于居住证申领受理。公民本人或代办人到居住地派出所或者受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申请办理居住证,填写《居住证申领表》,交验申领人居民身份证、申领人照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要认真审验证明材料,符合申领条件且证明材料齐全的,应当当场受理,出具《居住证领取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