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居住证明需要以下证件:
1、房产证原件;
2、房主身份证原件;
3、办证明人身份证原件;
4、如开证明人为非京籍,则需要在鑫兆佳园社区的暂住证原件(在有效期内);
5、如房屋为租住的,需要租赁合同原件、房产证复印件、房主身份证复印件;
6、有夫妻关系的需要双方结婚证。
扩展资料:
居住证办理流程:
1、办证人居民身份证或原籍乡以上人民政府或公安机关出具的身份证明;
2、居住在本市居(农)户内的,应提交户主的户口簿或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暂住在出租房内的,还应提交房屋合法出租手续或协议。证件地址与暂住地址不一致的,户(房)主应注明办证人实际居住的详细地址;
3、居住在机关、团体、部队、企事业单位和建筑工地内部需集体办证的,提交加盖单位公章的有流动人口姓名、性别、户籍所在地、暂住地详细地址、公民身份号码、服务处所、联系方式等基本情况的申领暂住证名册;
4、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黑白或彩色照片3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