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办理居住证明需要什么材料
一、申请条件
按照国务院《居住证暂行条例》规定,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申领居住证。
二、申请材料
1、申请人居民身份证;
2、房屋租赁合同;
3、租赁房屋房主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和不动产权证复印件。
三、申办流程
1、登记信息。
流动人口在到达居住地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到所在地派出所或社区(村)进行居住登记,填写《流动人口信息采集表》,社区民警录入警综平台。
2、受理审核。流动人口在警综平台登记信息满六个月后,可携带身份证明、租赁房屋不动产权证复印件和房屋租赁合同等相关证明,到居住地派出所办证窗口申办居住证,窗口民警审核申领人员信息、材料,并存档备查。
3、上传制证。派出所受理群众办证申请后,在湖北省流动人口居住证管理信息系统上传申领办证信息,打印《湖北省居住证受理回执》交申请人。
四、办理时限
自受理之日起15日内制作发放居住证。
若仍有疑问,可拨打宜昌市公安局户政大队电话:0717-6774246详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