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社保局日前下发了《全区养老保险经办管理服务工作要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今年内蒙古养老保险工作的重点是全力推进全民参保登记。按照《自治区全民参保登记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将全民参保登记范围扩大到50%以上的旗县(市、区)。
《通知》明确,内蒙古今年将全民参保登记计划扩大到全区所有盟市和旗县(市、区),使基本养老保险覆盖全体职工和适龄城乡居民,参保率达到90%以上;基本医疗保险覆盖全民,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基本覆盖所有法定群体。以乌海市的试点经验为引领,通过对符合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参保条件的自治区户籍人口、非自治区户籍人口及在自治区境内常住人口参加社会保险的情况进行登记、核查、规范和管理,力争今年将试点范围扩大到50%的旗县(市、区)。
此外,内蒙古还将稳步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做好数据比对,并扎实推进经办服务管理工作。继续扩大养老保险覆盖面,根据全民参保登记得来的数据以及近几年积累的信息资料,准确分类:对于参加“新农保”的外出务工农牧民,要积极引导其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以便将来和城镇职工享受同等水平的养老金待遇;对于被征地农牧民,要规范和完善参加职工养老保险的政策措施,研究解决低收入群体的缴费办法;对于城镇灵活就业人员或个体工商户、小微企业等非公有制企业、团体、组织,要加大《社会保险法》和《劳动法》的宣传力度,力争到年底将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扩大到655万人;对于自愿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城乡居民,也要尽量满足其要求,力争年底前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数扩大到730万人。
养老保险是国家和社会根据一定的法律和法规,为解决劳动者在达到国家规定的解除劳动义务的劳动年龄界限,或因年老丧失劳动能力退出劳动岗位后的基本生活而建立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是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保险五大险种中最重要的险种之一。养老保险的目的是为保障老年人的基本生活需求,为其提供稳定可靠的生活来源。
养老保险(Endowment Insurance)是国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为解决劳动者在达到国家规定的解除劳动义务的劳动年龄界限或因年老丧失劳动能力而退出劳动岗位后而建立的一种保障其基本生活的社会保险制度。目的是以社会保险为手段来保障老年人的基本生活需求,为其提供稳定可靠的生活来源。
养老保险是在法定范围内的老年人“完全”或“基本”退出社会劳动生活后才自动发生作用的。所谓"完全",是以劳动者与生产资料的脱离为特征;所谓"基本",指的是参加生产活动已不成为主要社会生活内容。其中法定的年龄界限才是切实可行的衡量标准。
同时被保险人只有满足以下两个条件,即: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条件已办理相关手续;按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的,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核准后的次月起,方可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及丧葬补助费等。
基本养老保险费由企业和被保险人按不同缴费比例共同缴纳。以北京市养老保险缴费比例为例:企业每月按照其缴费总基数的20%缴纳,职工按照本人工资的8%缴纳。其中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以本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作为缴费基数,按照20%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其中8%计入个人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