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太原市养老金上调最新消息:最新太原市养老金方案暂未出台,太原市养老金上调还是沿用2016的具体方案!
2017太原市养老金上调最新消息
太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消息:太原市落实我省有关规定,为37.4万名企业退休(职)人员办理了养老金待遇调整,平均每人每月增长194元,已于9月底发放到位。
太原市人社局官网发布的数据显示,截至11月底,全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城镇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分别参保136.87万人、243.56万人、88.77万人、96.3万人和97.08万人,分别完成目标任务137.50万人、242.47万人、86.50万人、96万人和97万人的99.54%、100.45%、102.6%、100.31%和100.08%。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73万人,完成目标任务72.50万人的100.69%。
同时,太原市还实施了一系列减轻企业负担、促进工业稳定运行的措施。
从2017年5月到2018年4月,阶段性降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比例,由现行的20%降低至19%,预计为企业减负6亿元。
失业保险单位缴费比例由1.5个百分点再降低0.5个百分点。
从2015年10月,将企业工伤保险缴费费率由原来的企业职工工资总额的0.5%―2.0%降为0.2%-1.9%,综合费率比未调前降低了25%左右。
生育保险费率由用人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0.8%下调至0.5%。
2017年山西退休养老金调整方案
根据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2017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37号)精神,经省政府同意,并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批准,从2017年1月1日起,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范围
2015年12月31日前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职)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
二、调整办法和标准
(一)定额调整
调整范围内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70元。
(二)挂钩调整
1、企业退休人员按本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折算工龄)每满1年(不满1年的计为1年)每月增加3.5元。
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按10年计算。
2、机关事业退休人员按本人退休时职务(职级)对应的2015年12月同职务(职级)人员平均养老金水平的3.6%增加基本养老金。
企业符合原劳动人事部劳人险〔1983〕3号文件规定条件的退休老工人,挂钩调整部分按机关事业单位同类人员标准调整。
(三)倾斜调整
2015年12月31日前年满70周岁的退休人员,在上述两项调整的基础上每人每月再增加50元。
企业退休军转干部调整后月基本养老金低于2824元的补到2824元。
三、资金渠道和发放
调整基本养老金所需资金,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从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列支;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增加的养老金,市及市以下单位由市政府负责统筹安排资金,确保发放到位;省直机关事业单位在养老保险制度正式运转前,所需经费由省财政厅按照原有经费负担政策予以解决,运转后纳入基金统筹发放。
四、工作要求
调整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对广大退休人员的亲切关怀。
各市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实施,正确引导舆论,认真抓好落实。
要通过扩大基本养老保险覆盖面,加强基金征缴,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和加大对养老保险基金补助力度等措施,按要求尽快将增加的基本养老金发放到退休人员手中,不得发生新的拖欠。
对执行中出现的情况和问题,请及时报告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