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保险

江苏农村养老保险新规定,江苏农村养老保险缴费标准

发布时间:2023-11-04 17:45:23

2017年江苏养老金最新政策,欢迎大家阅读!

经省政府同意并报国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批准,我省2017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方案正式出台。

这是我省首次将企业退休人员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同步调整,人均增幅6.5%,其中企业退休人员人均增幅超7%,机关事业退休人员人均增幅超5.5%。新增养老金将于本月底发放到位。

省人社厅有关负责人就今年的基本养老金调整方案进行了解读。

今年是两类人员首次统筹调整养老金

根据国家统一部署,今年我省企业退休人员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实施同步调整,整个调整工作将在9月底前落实到位。

过去,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按国家统一部署实施,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退休费与在职人员工资调整同步进行。从今年起,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和企业退休人员将一起调整基本养老金,这向建立覆盖全体参保人员的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合理调整机制迈出了重要一步,也在消除基本养老保险“双轨制”征程上迈出了重要一步。

调整办法的总体框架与往年做法一致

根据国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批复方案,今年我省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普调仍由固定额、与缴费年限挂钩和与本人基本养老金挂钩三部分组成。这一办法既鼓励多缴多得、长缴多得,又合理控高抬低、防止差距过大,较好体现了公平与效率相结合的原则。

固定额部分企业退休人员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统一标准,每人每月增加45元。这部分将使得基本养老金水平偏低的退休人员的调整数额能得到一定保证。

与本人缴费年限挂钩部分企业退休人员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也采取统一标准,缴费年限每满1年每月增加2.4元,不足36元的按36元发给。这一部分主要体现长缴多得,缴费年限越长的,这一部分增加的数额越多。

与本人基本养老金挂钩部分,企业退休人员与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挂钩办法略有不同。

企业退休人员统一按本人调整前月基本养老金的2.3%挂钩,这与往年的做法一致;

考虑到过去机关事业单位调整基本退休费全省同职务职级的退休人员都是一个标准,为了与原有做法保持适当衔接,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与本人调整前的月基本养老金挂钩比例为1.8%,还有一部分与全省同类人员人均基本养老金挂钩。

按照今年的调整方案,总体调整水平为国家统一规定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全部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6.5%,其中,全省企业退休人员人均基本养老金调整幅度将超过7%,机关事业退休人员人均基本养老金调整幅度将控制在5.5%,这有利于缩小两类人群基本养老金水平的相对差距。

注意:上述7%、5.5%不是指每一位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金都上调到这一幅度,总体而言,基本养老金水平高的退休人员增加的绝对额相对高一些,但调整幅度将相对低一些,而基本养老金水平低的退休人员增加的绝对额相对低一些,但调整幅度将相对高一些。

延伸阅读??2017江苏养老服务新政策

2015年12月4日,江苏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了《江苏省养老服务条例》,自2017年3月1日起施行,该新政规定了大量的政策来推进居家养老与社区养老。

如今不少老人退休后跟着子女移居另一个城市生活。针对这种情况,《条例》规定,外埠老年人到子女所在城市与子女共同生活的,有关部门应当在户口安置、医保结算、公共交通、进入公园等方面给予便利。此外,对经济困难的老年人,地方各级政府应当给予养老服务补贴。《条例》还明确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应当纳入城乡社区配套用房建设范围。

养老新政五部曲

一、居家养老,作为养老的基础方式,条例提出让家庭医生上门为老人服务。条例要求家庭成员对老年人进行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对家庭养老力量有困难的老年人,给予养老服务补贴和护理补贴。同时,鼓励和支持各类企业和社会养老组织建设“智慧社区”,发展“虚拟养老”模式。实行家庭医生服务模式,重点对高龄、独居、空巢等老年人开展上门服务,跟踪建立电子健康档案;通过智能终端、物联网和大数据平台,逐步实现与大型医疗机构信息共享。

二、社区养老方面,提出新建小区要建养老房。条例明确社区的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应当纳入城乡社区配套用房建设范围,新建住宅小区按每百户二十至三十平方米配套建设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用房,已建成的住宅区应当按照每百户十五至二十平方米的标准调剂解决。鼓励社区商业服务企业为居家生活的老年人提供助餐、助浴、助行、助洁、助购等便利服务。

三、机构养老方面,条例要求地方各级人民政府重点扶持护理型养老机构发展,推动医疗、养护、康复融合发展。养老机构应当开展专业化康复服务,鼓励医疗卫生机构开展以康复护理为重点的养老服务,推动医养融合发展。应当将符合条件的内设医疗卫生机构和老年护理院等纳入相关城乡基本医疗保险的定点结算范围。

四、建立养老人才培养和激励机制。条例要求民政部门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建立健全养老服务人才培养、使用、评价和激励机制,依法规范养老服务用工,促进养老服务从业人员劳动报酬合理增长。

五、建“时间银行”,养老服务可存可兑。条例提出鼓励、支持发展相关养老服务志愿组织,建立志愿服务时间储蓄等激励机制。志愿者或者其直系亲属进入老龄后根据其志愿服务时间储蓄优先、优惠享受养老服务。

开发商瞄准养老地产

目前房地产开发商通过招拍挂的方式获得土地,配套建设养老服务用房。其建设成本除了普通的建筑成本之外,还涉及无障碍通道等各种适老化配套设施,会使建筑成本增加。养老社区还涉及文体活动、餐饮服务等一系列配套服务,需要房地产开发商前期投入大量的精力、人力、物力,但是其投资回报周期往往在10年以上。若没有足够的资金或外部融资支撑,开发商承受的压力与风险很大。

老龄化加剧养老难题

中国60岁以上老年人口已近1.44亿,其中近六成分布在农村。我国现如今正处于人口老龄化“发展速度快、数字规模大"阶段。目前已经逐步形成了以老年社会福利机构为补充,以社区老年人福利服务为依托,以家庭养老服务和保障为基础的具有*的老年人社会福利服务体系的雏形。

但我国的养老现状也存在诸多问题,随着人口老龄化、家庭小型化、农村城市化和消费结构多元化趋势的发展,传统家庭的养老服务功能日益弱化,老年人特别是高龄老人对社会福利和服务的需求不断增加,对社会福利事业造成巨大的压力。社会养老方面,养老机构严重不足,收费偏高。居家养老方面,我国第一代独生子女的父母已经开始步入老年。很多的家庭将出现4个老年人、1对夫妇和1个孩子的“四二一”结构。客观上导致家庭为老年人提供养老照料的能力越来越脆弱,家庭养老功能日益萎缩。社区养老方面,目前社区养老设施不足,难以满足老人需求。农村养老方面,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尚不完善,农村老人照料情况不理想。

苏州特色居家养老模式

苏州的养老立法走在全国前列,2015年苏州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苏州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将于2017年1月1日起施行。《条例》明确政府提供的居家养老基本公共服务对象和内容,并在相应涉及政府普惠内容的条款中增加了本市户籍的要求。同时,为了今后扩展预留空间,《条例》规定政府应当根据老年人口自然增长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逐步增加居家养老基本公共服务内容,扩大服务对象范围,提高政府承担费用标准。对于老年人关心的医养融合的内容,条例也进行了明确:“逐步扩大社区基本药物用药范围,保障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药物供应,为老年人在社区治疗常见病、慢性病用药提供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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