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已于2017年完成养老金上调工作,具体情况如何呢?今天我们就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9月18日,贵州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发布,贵州省2017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将在本月内完成,调整增加的待遇从2017年1月1日起计发。
调整范围:惠及全省130万退休人员
经国务院批准,从2017年1月1日起调整增加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含退职,下同)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这是企业退休人员连续第12年调整增加基本养老金水平,也是机关事业单位建立养老保险制度后第一次与企业同步调整退休人员待遇。
调整的人员范围为2015年12月31日及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
据悉,此次调整惠及贵州省130万退休人员(企业 机关事业单位)。
调整办法:定额、挂钩、倾斜三种调整相结合
国家规定,本次总体调整水平按照2015年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水平的6.5%左右确定,实行定额调整、挂钩调整和倾斜调整相结合的办法。
定额调整: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60元。
挂钩调整:企业退休人员,按本人缴费年限每满1年增加3.6元;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按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同类人员2015年12月平均养老金水平的3.5%增加。
倾斜调整:对2015年底年满70周岁及以上的高龄人员,超过70周岁每满1岁增加7元;对建国后至1953年底参加工作的,每人每月增加50元。
延伸阅读:贵州养老保险补缴指南
据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相关负责人透露:此次补缴政策为进一步解决我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享受人员因个人账户无积累或积累较少,导致养老金水平偏低的问题。从2017年7月1日起,对已领取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按自愿原则可一次性补缴费用增加个人账户积累,提高待遇水平。
补缴对象
贵州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享受人员按自愿原则, 个人通过一次性补缴方式,在参保地办理,每人只能办理一次。
补缴时间
从2017年7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15日止。
补缴档次
补缴档次分为5000元、10000元、15000元、20000元、25000元、30000元六个档次,个人自主选择一次性缴纳。
待遇计发
个人补缴费用全部计入个人账户,待遇按照《贵州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黔府发〔2014〕20号)有关规定计发和继承,并与原个人账户养老金合并发放。个人补缴待遇从补缴之日起次月发放。
补缴程序
有一次性补缴意愿的参保人员,可携带身份证或户口簿、社保卡等身份证明向乡(镇、街道)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中心申请办理一次性补缴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