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养老金是否上调?上调多少?大家是否清楚呢?今天我们就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每年的4月,都是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开始参保缴费的日子。而今年4月,国务院决定继续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总体调整水平为5.5%左右,按照国家要求,各省市今年基本养老金调整从2017年1月1日起执行,1月份以后所增加的养老金将随调整实施时一并发放到位。
此前,北京市人力社保局宣布,自今年起,提高本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参保缴费标准上限,由现行的7420元调整为9000元,最低缴费标准1000元保持不变。同时,为更大限度体现多缴多补多得原则,今年又新增设两个缴费补贴档次,每人每年最高补贴150元。据悉,今年4月1日至12月10日,符合条件的本市城乡居民都可以去户籍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参保缴费手续。
据了解,针对本市城乡居民参保实际,进一步鼓励和引导参保人员合理缴费,最大限度实现养老待遇的储备积累,市人力社保局此次明确从2017年起,将目前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标准上限由现行的7420元调整为9000元,最低缴费标准1000元保持不变。实际上,从实施现行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以来,此次是对缴费标准的首次上调。
未来每人每月可领养老金有望超1500元
那么,在个人缴费上限和财政补贴标准都有所提高的情况下,居民个人缴费满15年后,能领到多少养老金待遇呢?据相关工作人员介绍,如果居民按照个人缴费9000元每年的标准缴费,再加上财政补贴的150元,即每年累积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上的钱为9150元,那么缴费15年后,不计算个人账户利息的情况下,初步预测每月个人账户可领取的养老金待遇会达到987元。
“再加上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510元,未来个人预计能领取的养老金会达到1500元左右。同时北京市的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还会继续上调,未来北京市居民能领取到的养老金还会更多。”北京市人力社保局居民养老保险处相关负责人介绍。
此外,按照新政策,有条件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其他社会经济组织、公益慈善组织等也可以在此区间选择标准为参保人缴费提供补助或资助。“如果个人缴纳9000元,村集体再资助9000元,那么累积到个人账户的钱会更多,领取的待遇也会更多。”这位负责人介绍。
按照规定,个人缴费部分和财政补贴将全部计入个人账户,未来在可领取待遇时将按月“返还”给参保者。今年4月1日至12月10日期间,符合条件的北京市城乡居民在自愿的前提下,可以在1000元和9000元之间自行选择一个数目,去户籍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参保缴费。自行选择多缴费者,可实现多缴多补多得,提升未来的养老金待遇水平。
市人社局介绍,个人缴费和财政补贴全部计入个人账户,参保人在自愿的前提下,可自行选择多缴费,实现多缴多补多得,提升未来的养老金待遇水平。
此外,按照新政策,有条件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其他社会经济组织、公益慈善组织等也可以在此区间选择标准为参保人缴费提供补助或资助。“如果个人缴纳9000元,村集体再资助9000元,那么累积到个人账户的钱会更多,领取的待遇也会更多。”
退休人员按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折算工龄,下同)调整基本养老金。缴费年限满10年及其以上的退休人员,缴费年限每满1年,每月增加 3元;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退休人员(不含建设征地农转工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30元;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建设征地农转工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 45元。
退休人员按下列绝对额调整基本养老金:按本通知规定调整基本养老金前,月养老金低于3355元的,每人每月增加75元;月养老金在3355元及以上,低于4855元的,每人每月增加65元;月养老金在4855元及以上的,每人每月增加55元。
按照《*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人发〔2002〕82号文件精神,切实解决部分企业军转干部生活困难问题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03〕29号)精神,退休的军队转业干部按本通知第二条、第三条、第四条规定调整基本养老金后,低于 3573元/月的,补足到3573元/月。
按照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统战部、财政部、民政部《关于进一步解决原工商业者生活困难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2〕9号)精神,原工商业者按本通知第二条、第三条、第四条规定调整基本养老金后,低于3573元/月的,补足到3573元/月(不含退职的原工商业者)。
财政补贴每人每年最高150元
今年,参保缴费激励机制得以更加完善,增加了缴费标准补贴层次,将以往的两个缴费补贴档次及补贴额度增加至四个。从2017年起,北京市城乡居民参加养老保险的缴费补贴分为四个档次,每人每年补贴从60元至150元不等。
根据新的政策,在提高个人缴费上限的同时,北京市还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增加了两个缴费补贴档次,并提高了财政补贴的额度。缴费标准在1000到1999元的,财政补贴每人每年60元;缴费标准在2000至3999元的,财政补贴每人每年90元;缴费标准在4000至5999元的,财政补贴每人每年120元;缴费标准在6000至9000元的,财政补贴每人每年150元。
据悉,北京市从2009年开始实施现在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对于制度实施时,已经到达领取养老金待遇年龄的居民(男性60岁,女性55岁),北京市直接由财政补贴发放福利养老金,目前福利养老金水平已由制度实施之初的每月200元提高到了每月425元。而参保缴费的居民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水平也由2009年的280元/月提高到了现在的510元/月。
据了解,按照国家统一要求,本市自起实施了现行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目前,全市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障待遇的有85万人,其中享受老年保障福利养老金人员43万人,每人每月领取福利养老金425元;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人员42万人,每人每月领取基础养老金510元。
延伸阅读:北京将试点开展全民意外伤害保险 推进以房养老
记者从北京保监局获悉,《关于印发北京保险业贯彻落实〈中国保险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纲要〉实施意见》公布。
意见中明确,“十三五”期间,北京将试点开展全民意外伤害保险。
“十三五”期间将试点开展全民意外伤害保险
意见明确,“十三五”期间,北京将试点开展全民意外伤害保险。也就是说,凡参加北京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均附加意外伤害保险。参保人员因意外事故和自然灾害造成非疾病伤害、伤残或者死亡的,纳入意外伤害附加保险保障范围。
此外,将全面推广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低保低收入群体意外伤害保险,为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特困供养人员等救助对象提供综合保险保障,不断提高弱势群体的风险保障能力。发展独生子女家庭保障计划,推广计划生育家庭综合保险,探索对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保障及无子女家庭保障的新模式。
推进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
意见明确,鼓励保险机构开发各类商业养老保险产品,扩大商业养老保险覆盖面,为不同群体提供个性化、差异化的养老保障。鼓励保险机构拓展企业年金业务,支持发展与企业年金、职业年金相衔接的商业养老保险产品。进一步推广“以房养老”项目试点,推进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项目试点和税优型商业健康保险发展,并推进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
北京市保监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反向抵押保险是将反向抵押与终身养老年金保险相结合的创新型养老保险业务,是保险业参与“以房养老”的一种探索。推广的目的,是发挥保险特长,填补市场空白,为拥有房产且能自主支配房产的特定老年群体增加一种养老选择。
据了解,反向抵押保险在全国试点已经两年,成为首个形成一定规模的“以房养老”金融产品。使房产这一老年人主要的存量资产在不转移使用权的前提下能够转化为养老资金,满足了老年人希望居家养老、增加养老收入、长期终身领取养老金的三大核心需求。
将开展个税递延型养老保险试点
意见中明确,北京还将开展个税递延型养老保险试点,持续推进北京健康保险信息平台建设和运用,积极参与基本医保和大病保险经办服务。
此前,财政部办公厅主任、新闻发言人欧文汉曾表示,个税递延型养老保险已经基本成型,基本思路是实施递延纳税政策支持,即由个人自愿建立个人养老账户,对在规定额度内进入该账户的收入,以及在账户中投资运营的收益暂不征税,其应缴个人所得税可延期至将来领取养老金时再征收。
他表示,考虑到政策内容涉及税收优惠模式及标准、个人养老账户、投资产品范围、税收征管及信息平台对接、风险监管等多个方面,政策操作较为复杂,具体政策将按程序报批后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