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养老金上调消息受到各方关注,那么辽宁省养老金是否上调?上调幅度为多少呢?大家是否清楚呢?今天我们就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4月14日,辽宁省人社厅表示,今年我省将继续同步提高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国家政策出台后,我省还要根据国家政策制定调整方案。
近日,人社部、财政部印发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2017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决定从今年1月1日起,为2017年底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提高基本养老金水平,总体调整水平为2017年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5.5%左右。
此次调整,是国家继2017年实施首次统一调整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以来,再次同步安排适当提高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金水平。调整将统一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办法,同一地区各类退休人员调整标准基本一致,在职时多缴费、长缴费的人员多得养老金,适当倾斜主要是对高龄退休人员、艰苦边远地区企业退休人员等群体予以照顾。
记者从省政府新闻办举办的“全省‘四个着力’推进情况”主题系列新闻发布会的第九场发布会上获悉,辽宁今年将继续提高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待国家政策出台后,我省将立即着手落实,确保及时把新增加的养老金发放到退休人员手中。
连续12年提高基本养老金
记者从省人社厅获悉,从2004年起,我省连续12年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年均增幅在10%左右,去年,我省按照略高于6.5%的全国平均水平同步提高了全省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经过连续12年调整,全省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水平已经从2004年的581元提高到2017年的2304元。截至2017年底,全省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1699.1万人,其中退休人员642.4万人,2017年全省企业养老保险总支出达到1790亿元。
为防范养老金支付风险、确保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我省出台了《辽宁省企业养老保险基金收支管理意见》等政策文件,强化养老保险基金收支预算管理,督促各地区、相关部门进一步加强保费征收、增加财政补助预算安排、强化支出管理,确保基金规范运行。认真开展中期和远期全省企业养老保险基金收支测算工作,争取中央财政政策和资金向我省倾斜。积极应对养老金支付风险,省财政安排并拨付资金60亿元,同时配合省人社厅落实各市上解40亿元任务,形成100亿元用于充实养老风险基金,切实防范养老金支付风险。
延伸阅读:养老金调整方案
●1,统一增加60元。2,按本人职保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每满1年增加2.5元,累计不足37.5元的按37.5元增加。3,以本人2017年12月的基本养老金为基数增加2.5%。
●为了体现对高龄人员的关怀,本市今年继续对企业退休人员中2017年底男满65岁、女满60岁的高龄人员在以上三项普加的基础上再增加20元。本次调整的时间统一从2017年1月起实施,也就是从2017年1月起补发。
●除企业职工保险外,对约50万原来镇保领取养老金人员,今年纳入职保后也将增加养老金,具体办法是按高龄倾斜进档增加后,再按上述企业办法增加。
●对49.55万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领取养老金人员,基础养老金也将增加100元。这些养老人员增加养老金,也都会从1月起补发。增加的养老金5月5日会全部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