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年养老金上调开始落地,为了让带大家了解2017企业养老金最新政策,本文将提供详细的内容,以供参考!
关于2017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
人社部发〔2017〕3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经国务院批准,从2017年1月1日起调整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以下简称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范围。2017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
二、调整水平。总体调整水平按照2017年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5.5%左右确定。
三、调整办法。此次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要兼顾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按照调整办法大体统一的原则,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办法。定额调整要体现公平原则;挂钩调整要体现“多工作、多缴费、多得养老金”的激励机制,可与退休人员本人缴费年限(或工作年限)、基本养老金水平等因素挂钩;对高龄退休人员、艰苦边远地区企业退休人员,可适当提高调整水平。继续确保企业退休军转干部基本养老金不低于当地企业退休人员平均水平。要合理确定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三部分比重,增强调整办法的激励性导向。
四、资金来源。调整基本养老金所需资金,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从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列支,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的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列支。对中西部地区、老工业基地、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和在京中央国家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中央财政予以适当补助。未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调整所需资金由原渠道解决。
各地区要通过扩大养老保险覆盖面、加强基金征缴、完善省级统筹、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加大对养老保险基金补助力度等措施,提高养老保险基金的支付能力,不得发生新的拖欠。
五、组织实施。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广大退休人员的亲切关怀,直接关系各类退休人员的切身利益,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敏感度高。各地区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准确解读政策,正确引导舆论,确保各项工作平稳进行。各地区要按照国务院统一部署,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合理确定调整水平和调整办法,对调整养老金工作的组织领导、工作进度、资金保障等作出周密安排,于2017年5月31日前报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审批后组织实施。各地区要严格按照两部批准的实施方案执行,把各项调整政策落实到位,不得自行提高调整水平、突破调整政策。对自行提高调整水平的地区,将予以批评问责,并相应扣减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在京中央国家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的调整方案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制定并组织实施。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
2017年4月13日
目前,上海已经率先公布养老金调整方案,并于5月5日发放到位。按照人社部要求,各地要于5月31日前将调整方案报人社部、财政部审批后抓紧组织实施,尽快把调整增加的基本养老金发放到退休人员手中。
上海养老金5月5日已发放到位
人社部、财政部4月中旬下发通知,明确从2017年1月1日起调整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总体上调5.5%左右。
不久后,上海率先公布了调整方案,提出从今年1月起,对企业退休人员、原镇保领取养老金人员、城乡居保领取养老金人员增加养老金,5月5日发放到位。
按照上海公布的调整具体办法,一是先统一增加60元;二是按本人职保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每满1年增加2.5元;三是以本人2017年12月的基本养老金为基数增加2.5%。
同时,上海从2017年1月起,调整城乡居保基础养老金标准,每人每月增加养老金100元,调整后,城乡居保基础养老金标准为每人每月850元。
高龄退休人员的养老金涨得多
按照人社部的要求,此次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办法。对高龄退休人员、艰苦边远地区企业退休人员,可适当提高调整水平。
也就是说,高龄退休人员、艰苦边远地区企业退休人员的养老金可以多涨一点,而这在上海的养老金调整中也有所体现。
为体现对高龄人员的关怀,上海今年继续对企业退休人员中2017年底男满65岁、女满60岁的高龄人员在三项普加的基础上再增加20元。
上海公布的一个案例说明显示:企业退休人员王女士今年72岁,去年12月本人月养老金3700元,退休前工作年限33年。此次她可增加养老金的标准是:定额增加60元;按职保缴费年限可增加82.5元;再按与本人养老金挂钩2.5%可增加92.5元。另外,她还可享受高龄人员倾斜增加20元。四项合计,王女士此次共可增加255元。
各地要于5月31日前报批后实施
上海已率先上调养老金,其他地区进展如何?按照人社部要求,各地区要按照国务院统一部署,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合理确定调整水平和调整办法,对调整养老金工作的组织领导、工作进度、资金保障等作出周密安排。
根据通知,各地区要于2017年5月31日前报送人社部、财政部审批后组织实施。
通知还明确,各地区要严格按照两部批准的实施方案执行,把各项调整政策落实到位,不得自行提高调整水平、突破调整政策。对自行提高调整水平的地区,将予以批评问责,并相应扣减中央财政补助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