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保险

辽宁农村养老保险计算方法及新政策【修订】

为进一步提高农村居民的养老保障水平,辽宁于整合辽宁农村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并出台相关政策。在新政策还未出台之前,2017年仍继续执行原政策,其中指出,目前新农保缴费主要有12个档次,而且居民跨地区转移还可继续参保。
缴费标准设12个档次
政策规定,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由个人缴费、集体补助和政府补贴构成,其中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统一并扩充了个人缴费档次。原来新农保的缴费档次标准设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共5个档次,而实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后,扩充至12个档次。


跨地区转移可申请继续参保
按照政策规定,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人员,在缴费期间户籍迁移、需要跨地区转移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关系的,可在迁入地申请转移养老保险关系,一次性转移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并按迁入地规定继续参保缴费,缴费年限累计计算;已经按规定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的,无论户籍是否迁移,其养老保险关系不转移。

2017辽宁养老金上调细则

按照国家统一部署,今年辽宁将继续提高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标准和城镇居民医保政府补助标准,辽宁退休人员养老金标准有望实现“十三连涨”。

在辽宁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中,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卫生计生委介绍辽宁省社保、就业、维权、低保、救助、卫生医疗、财政支持等重点民生工作情况,其中对民生热点养老金问题进行了解答。

据了解,去年,辽宁省企业养老、城镇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到1699.1万人、2376万人、665.4万人、886.4万人、789.4万人。

省人社厅表示,辽宁省从2004年起,连续12年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年均增幅在10%左右。经过连续12年调整,全省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水平已经从2004年的581元提高到2017年的2304元。

省民政厅介绍,截至2017年12月底,全省有城乡低保对象138.5万人,全年累计发放低保金51.98亿元;医疗救助215万人次,发放医疗救助资金7.7亿元;临时救助28.2万户次,发放救助金1.54亿元;2017年至2017年供暖期,全省取暖救助85万户,发放救助金4.5亿元。

去年提标后,全省城市低保平均标准达到522元/月,比2015年提高6.1%,全省农村低保平均标准达到3903元/年,比2015年提高13.4%。全省建立健全困难家庭取暖救助制度,对城乡低保家庭等城乡困难家庭区分取暖方式给予救助。集中供暖的一般按60平方米以内全额救助; 分散取暖的城市不低于500元标准,农村不低于200元标准。

2017年,我省将继续提高城乡低保标准,全省平均提高6%左右,新的保障标准拟从2017年7月1日起执行。

辽宁2017年养老金计算公式:

调整养老金计算公式:个人养老金数额=老年养老金+劳动退休金+个人储老金

月老年养老金=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年龄补贴率×(个人年龄-65)+劳动补贴率×个人累计缴费年限]

月劳动退休金=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劳动退休金百分率×个人累计缴费年限

月个人储老金=个人退休时的个人账户储存额的110%÷(76-个人实际退休年龄)÷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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