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让大家了解更多养老保险政策,今天准备了天津农村养老保险政策,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1、哪些人员可以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答:具有天津市正式户籍(取得临时户籍也就是蓝印户口的居民暂不能参保)、年满18周岁(不含在校学生)不满60周岁、不符合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参保条件的城乡非从业居民,可以自愿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2、已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人员,就业后可以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吗
答:可以。但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后,应停止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3、城乡居民参保后按什么基数和比例缴费
答:以上年本市农民人均纯收入为缴费基数,可以分别按照5%、10%、20%、30%的比例按年缴费。具体缴费比例由参保居民自主选择。
4、2015年度按不同比例的缴费标准各是多少
答:2015年度缴费基数为11660元,按5%比例年缴费标准为583元;按10%比例年缴费标准为1166元;按20%比例年缴费标准为2332元、按30%比例年缴费标准为3498元。
5、城乡居民可以选择一次性缴费吗
答:可以。城乡居民可以在60周岁前选择一次性缴费,但必须缴足15年;也可以在60周岁时一次性补足15年缴费。一次性缴费或补足缴费,只能选择按10%及以上的比例缴费。
6、2015年度按不同比例一次性缴纳15年的缴费标准各是多少
答:按10%比例需一次性缴纳17490元;按20%比例需一次性缴纳34980元;按30%比例需一次性缴纳52470元。
7、城乡居民参保缴费有缴费补贴吗
答:有缴费补贴。只要城乡居民参保缴费,政府就给予每人每年30元的缴费补贴。
8、城乡居民怎样办理参保缴费手续
答:第一步,由本人持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到户籍所在地行政村或劳动保障工作站提出参保申请,残疾人员还需携带残疾人证;第二步,由行政村或工作站持申请人的申报材料到街乡镇劳动保障服务中心办理参保登记;第三步,由劳服中心核定参保人员资格和缴费金额,并为申请人打印社会保险缴费通知单;第四步,由申请人于当月20日前持社会保险缴费通知单到银行缴费。
9、城乡居民亡故后,个人账户可以继承吗
答:可以。城乡居民亡故后,其个人账户储存额或储存余额一次性发给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
10、城乡居民出国定居或户口迁出本市,个人账户如何处理
答: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返还本人,并终止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关系。
延伸阅读:天津养老保险新政策:
参保条件
具有天津市正式户籍、年龄满18周岁(不包括在校学生)不满60周岁、不符合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条件的,都可以在本人户籍所在地自愿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养老保险缴费标准
(一)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按年缴费,以上一年本市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为基数,参保居民每年可以根据本人实际情况按照5%、10%、20%、30%四个比例自主选择档次进行缴费。
居民养老金由个人账户养老金和基础养老金两部分组成:
1、个人账户养老金为参保居民个人缴费、政府补贴、利息累计总额除以139个月;
2、基础养老金目前为180元。
(二)参保居民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的钱领完后,由政府给予补贴继续发放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不用再缴费。居民养老金中的基础养老金部分全部由政府给予补贴。参保居民缴费年限超过15年的,缴费每超过1年,每月再增发4元基础养老金,增发的基础养老金也全部由政府给予补贴。
养老保险按照10%、20%、30%一次性缴齐15年的养老保险费,参保居民当年年满60周岁时,每月可分别领到321元、459元、597元的养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