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人养老保险新政策具体如何?有哪些内容值得我们关注的呢?快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近日,山东省出台了《关于做好全省退役士兵安置和权益保障工作的意见》,提出了十一条具体措施。
青岛市及时研究了贯彻落实意见,确保2017年6月底前全部完成任务。
已到政府部门报道的
非个人原因尚未安置,选择安排工作的,按照规定安排到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以及国有控股、国有资本占主导地位的企业。
接收单位原因
不能按时上岗的
按介绍信日期,由接收单位按照不低于本单位同等条件人员平均工资80%的标准逐月补发生活费至其上岗为止。
已安置接收单位的
因个人原因未领取安置介绍信或未上岗,要求上岗的,由原接收单位负责安排其上岗。
安置后待岗或失业的
1、非个人原因待岗
● 可自愿解除劳动关系自主就业的;
● 可选择退役士兵专项公益性岗位;
● 仍要求留在原单位的,待岗期间由所在单位按当地最低工资70%的标准发放生活费,单位转好后上岗。
2、单位原因导致失业
● 享受本单位同工龄同岗位职工的同等待遇;
● 有工资拖欠迎优先予以清偿;
● 可选择到退役士兵专项公益性岗位就业。
3、距离法定退休年龄5以内,难再就业的,可实行内部退养,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再办理退休手续。
4、符合因病提前退休条件的,按照规定办理提前退休手续。
安置在企业工作的
安置在企业工作的,按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 目前尚未参保缴费的,可立即登记办理;
● 企业物理缴纳养老保险的,由政府协调,签订协议,纳入欠费管理;
● 处于失业状态的,允许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纳养老保险费。
● 已参保退役士兵,军龄视同缴费年限。
选择自谋职业的
发放自谋职业一次性经济补助,发放标准以退役时间为准。
● 从事个体经营或创办企业的,给予最高3万元创业补贴;
● 有创业贷款需求的,给予最高45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财政给予贴息。
生活困难的
退役士兵家庭
符合条件的,全部纳入低保保障范围,对低保边缘困难家庭给予临时救助。
住房困难的
退役士兵家庭
符合条件的,优先解决保障性住房。
有就业能力的
有就业能力的退役士兵,积极扶持其就业,努力开发退役士兵专项公益性岗位。
● 春季高考中单列部分高职(高专)计划,单独划线录取;
● 在高职院校单独招生中,选择优势学科专业面向退役士兵单独招生,单列计划录取;
● 提高退役士兵专升本录取比例,完善服役期间立功退役士兵专升本免试政策。
逐步建立台账
各市对保障退役士兵合法权益所需资金,要逐人建立台账、逐县(市、区)汇总后上报省有关部门,省级财政对财政困难县区别情况,按比例给予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