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保险

最新南宁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及比例

发布时间:2023-10-30 09:08:24

 南宁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为多少?养老比例又是怎样的呢?大家是否清楚呢?今天我们就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南宁养老保险缴费基数

养老保险:单位每月缴费基数的20%:月平均工资×20%=XX元,个人缴纳8%:月平均工资×8%=XX元。

1、缴费基数上限为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

2、缴存基数下限为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

二、南宁养老保险缴费比例

单位:单位20%

个人:个人8%

三、南宁养老保险缴费额度

下限为3191元,上限为15955元。

四、南宁养老保险缴费年限

1、不满45周岁的居民,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年限不少于15年。

2、参保人年满60周岁时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应逐年延缴,并享受相应的政府缴费补贴。

3、达到65周岁时仍不满15年的,可一次性补足差额年限的养老保险费,但一次性补缴不享受政府缴费补贴。

延伸阅读:

一、南宁养老保险领取条件

年满60周岁、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农村有户籍的老年人,可以按月领取养老金。

基本养老金申领

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满15年的退休人员

离退休人员死亡待遇申领

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死亡离退休(职)人员及其供养直系亲属

一次性养老保险待遇申领

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到达退休年龄缴费不满15年,以及在职死亡、出国定居、农民合同制职工跨统筹范围流动等。

二、南宁养老保险领取材料

企业退休职工养老金领取:

1.特殊工种退休核准或政策性提前退休审批表1份

2.领取基本养老金申请表3份

3.以个人身份办理的需填报《领取基本养老金申请表》2份

4.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验原件)1份

5.职工养老保险手册1份

6.申请退休职工本人的开户银行名称、账号1份

7.新参保单位参保前已办理离退休(职)手续的人员,填报《新参保单位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核定表》(2份),并提供原已审批的离退休(职)证明材料2份

离退休人员死亡待遇领取:

1.享受养老保险待遇人员死亡减员申报表2份

2.医院或派出所等部门出具的死亡通知书或死亡证明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3.火化证明或火化发票原件及复印件1份

4.供养直系亲属材料(职工劳动保险登记卡片、生存状况证明原件,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居住外省人员还需提供户口所在地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文件原件或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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