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保险

江苏省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方案【荐读】

据悉,经江苏省政府同意并报国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批准,日前我省2017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方案正式出台。昨天,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方公众平台对“我省2017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方案”进行了解读。今年我省将继续同步统筹调整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和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这也是我省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第13连调。我省调整工作将在7月底前落实到位。根据国家要求,今年我省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和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办法完全统一。这是继去年首次实施两类人员基本养老金同步统筹调整之后,在推进两类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并轨上又迈出了重要一步,也进一步夯实了建立和完善覆盖全体参保人员的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合理调整机制的基础。

文章一共解读了以下几点:一、调整办法总体框架不变但实行缴费年限分档挂钩:我省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普调仍由固定额、与缴费年限挂钩和与本人基本养老金挂钩三部分组成,其中与缴费年限挂钩部分采取年限分档挂钩;二、70岁以上高龄退休人员仍可享受倾斜;三、改革后机关事业单位新退休人员目前仍只能预调;四、今年上半年的企业新退休人员参照调整养老金。由于我省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实行社保年度,上半年的企业新退休人员的养老金计发基数为上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而下半年的企业新退休人员的养老金计发基数为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这就导致相同条件下半年的企业新退休人员养老金水平要比上半年新退休的高。为妥善解决这一矛盾,经请示国家人社部同意,我省每年按国家统一部署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时,均对当年上半年的企业新退休人员从7月1日起参照调整养老金。今年,我省将继续沿用这一做法,对今年上半年的企业新退休人员,自7月1日起参照今年的普调办法调整养老金。

我局相关科室正在仔细研究省厅2017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的具体方案,待市局相关文件下发后及时出台我区调整养老金文件并实施落实,以更准确、更高效地完成此次调资任务,将调整增加的养老金发放到位,以切实保障退休人员基本生活,逐步平衡各类退休人员待遇水平,促进养老保险制度长期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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