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抚顺养老保险缴费比例
参保单位的缴费比例:企业缴费比例为28%。其中:单位缴费比例为20%,个人缴费比例为8%
二、抚顺养老保险缴费基数
2015年7月到6月抚顺市全市区(县)基本养老保险月最低缴费基数为2169元,基本养老保险月最低缴费额为433.8元
三、抚顺养老保险缴费标准
抚顺养老保险缴费标准设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5个档次,地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增设缴费档次。距领取年龄不足15年的,应按年缴费,也允许补缴,累计缴费不少于15年;距领取年龄超过15年的,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不少于15年。
温馨提示:
抚顺市企业养老保险的用人单位,要全员为职工缴纳养老保险费。企业缴费额以企业上月职工工资总额为缴费基数,用人单位缴费基数须大于或等于个人缴费基数之和(单位缴费基数年人均最低不能低于我市上年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
四、抚顺养老保险缴费年限
1、不满45周岁的居民,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年限不少于15年。
2、参保人年满60周岁时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应逐年延缴,并享受相应的政府缴费补贴。
3、达到65周岁时仍不满15年的,可一次性补足差额年限的养老保险费,但一次性补缴不享受政府缴费补贴。
【抚顺养老保险转移知识】
一、抚顺养老保险转移办理条件
单位从业人员发生退工、解聘或调离。
二、抚顺养老保险转移办理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委托他人办理申请的,需提供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
4、《基本养老保险参保凭证》
5、《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6、《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
三、抚顺养老保险转移办理流程
1、参保人在新就业地继续参保后,应当向原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索取养老保险参保凭证。
2、养老保险参保凭证交由新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接续本人养老保险关系并存档。
3、原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发给参保人养老保险参保凭证。
四、抚顺养老保险转移办理地址
抚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琥珀街7号
电话:(024)52424388
抚顺市东洲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煤都路中段7号
电话:024-53798243
抚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新城路中段20-3号
电话:(024)57599631
抚顺市新抚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礼泉路12号
电话:(024)52440703
办理时限:
材料齐全、符合条件者当场办结。
收费标准:
不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