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是党和政府保障城乡居民基本生活、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重要措施,让城乡居民共享同一政策标准,分享社会经济发展成果。
参保覆盖范围广
凡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城乡居民,可以在户籍地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基金筹集多渠道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由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构成。
缴费档次任你选
缴费标准设为每年1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12个档次。参保人自主选择缴费档次,多缴多得,长缴多得。
集体经济可补助
有条件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对参保人缴费给予补助,鼓励有条件的社区将集体补助纳入社区公益事业资金筹集范围。鼓励其他社会经济组织、公益慈善组织、个人为参保人缴费提供资助。
参保登记很便捷
参保人持身份证、户口簿到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提出参保申请,填写参保登记表。
参保缴费更方便
养老保险费实行按年度缴纳,可自主选择缴费档次,并将当年养老保险费足额存入银行存折(卡)。
参保还可补缴费
距规定领取待遇年龄不足15年的,应逐年缴费,也允许补缴,累计缴费不超过15年;距规定领取待遇年龄超过15年的,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不少于15年。
个人账户终身记
经办机构为参保人建立终身记录的个人账户。个人缴费、政府补贴、集体补助及其他缴费资助,全部记入个人账户,个人账户储存额按国家规定计息。
关系转移可接续
缴费期间跨地区转移养老保险关系,可在迁入地申请办理,一次性转移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并在迁入地继续参保缴费,缴费年限累计计算。已领取养老保险待遇的,其养老保险关系不转移。
政府补贴保养老
政府对符合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条件的参保人全额支付基础养老金,目前确定的基础养老金标准为每人每月85元。
按照每年100元??500元缴费标准,对应的缴费补贴标准为每年30元??70元。对选择500元以上档次缴费的,均给予70元缴费补贴。中断缴费的,补缴时不享受政府缴费补贴。
对重度残疾人等缴费困难群体,政府为其代缴部分或全部最低标准养老保险费,在享受政府代缴保险费的同时,也享受30元政府缴费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