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保险

淮安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标准和领取政策标准待遇

一、淮安养老保险缴费比例

企业: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比例为28%,其中单位20%,个人8%。

灵活就业人员:缴费比例为20%。

二、淮安养老保险缴费基数

企业:用人单位及其职工参加企业社会保险的,用人单位以全部职工工资总额为缴费基数

注:市区(市直、清河、清浦、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工业园区、淮安生态新城)月缴费工资下限为2550元,其他各县(区)为2400元;月缴费基数上限按15446元。

城乡居民:缴费标准目前设定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100元、1200元12个档次,地方人民政府可根据实际情况增设缴费档次。参保人自主选择档次缴费,多缴多得。

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基数为全省上年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0%-300%之间任选档次缴纳。如果未到社保中心选择缴费档次则按缴费最低档次处理.

农村居民:缴费基数目前设为每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800元、1000元8个档次,鼓励有条件的县(区)设定更高档次的缴费标准。参保人自主选择档次缴费,多缴多得。

三、淮安养老保险缴费年限

1、不满45周岁的居民,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年限不少于15年。

2、参保人年满60周岁时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应逐年延缴,并享受相应的政府缴费补贴。

3、达到65周岁时仍不满15年的,可一次性补足差额年限的养老保险费,但一次性补缴不享受政府缴费补贴。

四、淮安养老保险缴费地点

淮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大治路24

电话:(0517)83660083

淮安市淮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镇淮楼东路108号

【淮安养老保险参保办理知识】

一、淮安养老保险办理条件

企业: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外商投资企业(包括外国企业的分支机构,下同)及其职工,城镇集体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和其他城镇企业及其职工,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及其职工,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城镇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

机关事业单位:参加职工类养老保险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组织中纳入行政或者事业养老保险范围的职工。

城镇居民:具有本省户籍,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不符合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条件的城镇非从业居民。

农村居民:凡具有本市户籍,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

二、淮安养老保险办理材料

企业:

(一)用人单位在成立之日起30日内填写《社会保险登记表》并提供以下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1、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

2、批准成立文件;

3、地税税务登记证;

4、组织机构代码证书;

5、近期工资发放凭证或工资表。

(二)参保单位根据提供的执照或批准文件等填写下列表格:

1、《社会保险登记表》

2、《淮安市社会保险人员参保花名册》

机关事业单位:编制部门批文、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职工人事档案、参保人员花名册等

城镇居民: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近期一寸免冠照1张

农村居民: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近期一寸免冠照1张

三、淮安养老保险办理流程

企业:

1、参保单位持上述办理材料到当地社会保障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上述办理材料;

2、经办人员对照审核有关表格是否准确无误,证件和资料是否真实齐全;

3、将参保单位各项信息录入社保信息系统,生成单位基本信息记录和新增险种记录;

4、打印社会保险登记证;

5、参保人员信息录入社保信息系统。

机关事业单位:

1、参保单位提供编制部门批文、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职工人事档案等资料;

2、参保人员填写参保人员花名册等相关表格;

3、业务科录入相关数据后测算出应缴保险费,打印《养老保险基金结算凭证》;

4、到财务科缴纳养老保险费;

5、业务科接收盖有财务科印章的《养老保险基金结算凭证》后,填写养老保险手册。

城镇居民:参保人持上述办理材料到各区的社会保障部门办理相关的参保手续。

农村居民:参保人持上述办理材料到各区的村(居)委会或者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相关的参保手续。

办理时限:审核通过,即时办理

办理费用: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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