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保险

湘潭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标准和领取政策标准待遇

一、湘潭养老保险缴费标准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国家规定的基本缴费档次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5个档次,各县(市)区也可适当增加缴费档次,参保人自主选择缴费档次。

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国家规定的基本缴费档次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 900元、1000元10个档次。各县(市)区也可适当增加缴费档次,参保人自主选择缴费档次。

二、湘潭养老保险缴费比例

单位:单位20%

个人:个人8%

三、湘潭养老保险缴费基数

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3658元。个人参保者缴纳度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基数确定为高、低两档:高档为3658元/月,低档为2195元/月。

个人缴费基数低于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缴费,高于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100%的,按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100%为缴费基数。

四、湘潭养老保险缴费年限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实施时,已年满60周岁、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不用缴费,可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

距领取年龄不足15年的,应按年缴费,也允许补缴,累计缴费不超过15年;距领取年龄超过15年的,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不少于15年。

【湘潭养老保险参保知识】

一、湘潭养老保险参保办理条件

单位参保

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其他城镇企业、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社会团体以及个体工商户。

灵活人员参保

凡年满16周岁,且男性60周岁、女性55周岁以下的灵活就业人员均可在湘潭办理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城乡居民

凡年满16周岁、具有当地城乡居民户籍、未参加其他社会养老保险的城乡居民(不含在校生)

可在本人户籍地自愿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

二、湘潭养老保险参保办理材料

单位参保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批准成立的文件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及复印件

2.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及复印件

3.法人代表居民身份证的复印件。

灵活人员参保材料

1.《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个人注册登记表》

1、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户口本原件

城乡居民参保材料

1.户口簿

2.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

3.《湖北省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登记表》

三、湘潭养老保险参保办理流程

单位参保材料

1.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单位,携以上资料到养老保险服务大厅填报《社会保险登记表》

2.养老保险服务大厅经办人员对提交的资料进行初审,符合要求的,予以受理后报相关领导审批。

3.养老保险服务大厅根据审批结果,将单位信息录入养老保险信息系统后,返回已经盖章的《社会保险登记表》,发放《社会保险登记证》。

4.单位凭《社会保险登记证》到养老保险服务大厅申报并缴纳养老保险费。

灵活人员参保材料

1.灵活就业人员申请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携以下资料到养老保险服务大厅填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个人注册登记表》,办理参保手续

2.养老保险服务大厅审核后,对符合参保条件的,将申请人的基本信息录入养老保险信息系统,并发放《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手册》封面。

3.参保人员持《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手册》封面及身份证到中国银行网点(限湘潭地区)缴费。

4.对于需补缴以前年度养老保险费的人员,由参保人员持养老保险服务大厅开具的补缴单据到指定银行缴费。

城乡居民参保材料

申请人需携带户口簿和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到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提出参加居民养老保险申请

四、湘潭养老保险参保办理地点

市社会养老保险管理服务局

办公室 58533445

财务科 58533475

计算机中心 58557301

退管科 58533164

征缴科 58533491

稽查科 58533184

个人账户管理科 58533480

结算中心 58533493

办理时限:

30个工作日内

收费标准:

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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