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银川养老保险缴费基数
在岗职工:
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统一按上年度发放的工资总额,在度全区城镇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的60%-300%之间核定。
职工工资总额高于度全区城镇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300%的按300%核定缴费基数,低于度全区城镇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60%的按60%核定缴费基数。
个体工商户及灵活就业人员:
个体工商户及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缴费基数由本人根据经济承受能力,在2013年度全区城镇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的40%-100%之间自主选择。
选择40% 年缴费4175元;选择50% 年缴费5219元;选择60% 年缴费6262元;选择70% 年缴费7306元
选择80% 年缴费8350元;选择90% 年缴费9393元;选择100% 年缴费10437元。
二、银川养老保险缴费比例
单位缴费比例为20%,个人缴费比例为8%
三、银川养老保险缴费标准
1、一般人员缴费标准
2015年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缴费标准设为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12个档次,政府财政对应给予30元、40元、50元、60元、70元、80元、90元、100元、110元、120元、160元、200元补贴计入个人账户。
参保人自主选择缴费档次,按年缴费,多缴多得,长缴多得。
2、特殊人员缴费
(1)2015年村干部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1228元,财政补贴每人每年1842元。
现任村干部经所在乡镇民生服务中心、银川市社保局审核身份后,可携带本人身份证到乡镇民生服务中心打印当年个人缴费核定单后,到委收银行缴费。
(2)低保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到辖区乡镇(街道)民生服务中心打印当年个人缴费核定单后,到委收银行缴费。
(3)城乡独生子女户,农村两女户和“少生快富”户携带本人身份证到委收银行缴纳当年保险费,可享受2015年缴费奖励补贴每人每年153元。
(4)根据自治区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关于村干部参加养老保险有关问题的补充意见》(宁人社发[2015]12号)文件规定,在职村干部可自愿选择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或职工养老保险,政府财政补贴标准不变,仍按宁政发[2011]108号文件执行。
银川市以灵活就业人员方式参加职工养老保险的村干部,缴费期结束后可持税务部门出具的缴费凭证到银川市社保局申领村干部缴费财政补贴。
四、银川养老保险缴费年限
1、不满45周岁的居民,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年限不少于15年。
2、参保人年满60周岁时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应逐年延缴,并享受相应的政府缴费补贴。
3、达到65周岁时仍不满15年的,可一次性补足差额年限的养老保险费,但一次性补缴不享受政府缴费补贴。
五、银川养老保险补缴
允许补缴首次参保时间以后年限养老保险费的人员为:
因各种原因中断缴费,可以补缴中断缴费期间的养老保险费,其补缴时间不得早于参保缴费记录的始缴费时间。
补缴规定
对于断保的参保者,补缴费用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对欠费单位的个人在办理退休、异地调转需进行剥离补缴时,自补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具体补缴养老保险费金 额及滞纳金以信息系统计算额为准。
补缴流程
可携带本人身份证到乡镇民生服务中心打印当年个人缴费核定单后,到指定银行缴费。
银川市社保局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科:5555219
【银川养老保险变更知识】
一、银川养老保险变更条件
1、个人信息有误或单位信息有误
2、申请人已经在个人缴费窗口办理参保(已经完成首次参保)。
二、银川养老保险办理材料
1、户口本
2、申请人身份证原件
3、《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变更登记表》
4、社保经办机构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三、银川养老保险办理流程
1、参保人员携带身份证及相关证件、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村(居)委会申请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填写《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变更登记表》(以下简称《变更表》)。
2、村(居)协办员按规定时限将相关材料及《变更表》上报乡镇(街道)事务所。
参保人员本人也可到乡镇(街道)事务所或县社保机构直接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3、乡镇(街道)事务所初审无误后,将变更信息及时录入信息系统,在《变更表》上签字,加盖公章,并按规定时限将相关材料及《变更表》上报县社保机构。
4、县社保机构复核无误后,对信息系统中的变更登记信息进行确认,在《变更表》上签字,加盖公章,并将有关材料归档备案。
四、银川养老保险变更办理地点
银川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地址:银川市兴庆区文化东街147号
电话:0951-6041376
永宁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地址永宁县城东环路
电话:0951-8011575
贺兰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地址:贺兰县银河东路
电话:095-8061313
灵武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地址:灵武市灵州大道
电话:0952-40215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