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职责划转
2019年起,晋城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由晋城市税务局负责征缴。具体缴费方式及流程详询税务部门。
二、参保范围
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城乡居民,可以在户籍地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三、缴费档次
2019年1月1日起,我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最低缴费档次和最高缴费档次分别调整为每人每年200元和5000元,取消原来部分缴费档次,同时增加部分缴费档次。调整后,我区城乡居民基养老保险缴费标准设为每年200元、300元、500元、7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3000元、4000元、5000元共10个档次。缴费档次实行个人自主选择,多缴多得。
四、缴费补贴
缴200元补贴35元、缴300元补贴40元、缴500元补贴60元、缴700元补贴80元、缴1000元补贴100元、缴1500元补贴140元、缴2000元补贴180元、缴3000元补贴220元、缴4000元补贴260元、缴5000元补贴300元。政府对参保人的缴费补贴,不能冲抵个人缴费。参保人员当年没有缴费,之后再进行补缴的,补缴部分不享受政府的缴费补贴。
五、特殊群体缴费
低保对象及重度残疾人等缴费困难群体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暂保留每人每年100元的最低缴费档次,并由政府为其代缴最低标准的养老保险费。
六、养老金待遇支付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支付终身。我区的基础养老金标准为每人每月138元(2018年1月1日后)。个人账户养老金的月计发标准,目前为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除以139(与现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养老金计发系数相同)。参保人死亡,个人账户资金余额可依法继承。
七、养老金待遇领取流程
已到龄领取待遇的参保人员,应提前到户籍所在村(社区)办理待遇领取手续,填写《待遇领取申请表》,并提供身份证、社保卡复印件。
八、养老金待遇领取资格认证
2019年起,根据省、市相关文件精神,城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需下载“民生山西”APP进行资格认证。
咨询电话:2286310 22863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