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保险

山东农村养老保险怎么交,山东农村养老保险缴费标准规定

发布时间:2023-11-14 03:28:39

关于养老保险的热点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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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2020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明白纸

一、参保对象和范围凡具有我市户籍、年满 16 周岁(不含在校学生)、未参加其他社会养老保险的城乡居民,均可在户籍地自愿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二、个人缴费缴费标准为每年300元、500元、600元、8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2500元、3000元、4000元、5000元11个档次。参保人自主选择缴费档次,按年缴费,多缴多得。

三、集中征缴时间:

2020年6月22日至7月30日

四、政府缴费补贴:

政府对正常缴费人员进行补贴。对选择300元标准缴费的,每人每年补贴30元;对选择500元、600元标准缴费的,每人每年补贴60元;对选择800元及以上标准缴费的,每人每年补贴80元,缴费即补。

五、缴费困难群体政府代缴

对重度残疾人(一、二级残疾证)、建档立卡享受政策人员、即时帮扶人员、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等缴费困难群体,政府为其代缴全部最低档次养老保险费300元。

六、居民养老保险费补缴:

缴费人补缴以前年度居民养老保险费的,先到镇街社保所核定并申报补缴金额后,通过山东税务社保费缴纳微信小程序、支付宝、银联缴费等缴费通道的“社保费补缴”流程完成补缴,也可以持银行卡到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社保大厅税务窗口完成补缴。补缴以前年度居民养老保险费,不享受政府补贴。

七、缴费完成后,是否可以更改缴费档次?

缴费档次自愿选择,每年缴费档次可以不同。每个年度只能缴纳居民养老保险费一次。缴费成功,缴费档次不能调整。

八、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

(1)年满60周岁、按规定参保、未享受国家规定的其他社会养老保险待遇的居民,可以按月领取居民养老金。(2)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实施时(2011年4月1日),已年满60周岁的居民不用缴费,可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45周岁以上的,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年限不少于实际年龄到60周岁的剩余年数,允许补缴,但补缴后累计缴费年限不得超过15年;45周岁以下(含45周岁)的,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年限不少于15年。符合待遇领取条件的参保人员,携带身份证、社保卡(无社保卡提供银行卡),到户口所在地村(居)委会或者镇街社保所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九、养老金计算方法: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与个人账户养老金两部分组成,终身支付。(1)基础养老金。由政府财政支付,目前为每人每月118元,65—74周岁、75周岁(含)以上的待遇领取人员,其基础养老金每人每月分别增加5元、10元。(2)个人账户养老金。月计发标准为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除以139(与现行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养老金计发系数相同)。根据国家规定和我市经济发展情况,适时调整基础养老金标准。

十、参保人员在缴费期间或领取养老金期间死亡的,

如何办理?

参保人员在缴费期间死亡的,其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持火化证原件及复印件、继承人的身份证及农商行存折或卡到户口所在地村(居)或镇街经办机构办理退保手续,个人账户余额(包括政府补贴)一次性支付给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参保人员在领取养老金期间死亡的,自死亡次月起停止发放养老金,相关人员在待遇领取人死亡后30日内办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注销登记,一次性发给500元的丧葬补助金。十一、参加居民养老保险后又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人员,如何办理?参加居民养老保险后又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人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关系中断,不退保。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参保人提前到社保中心大厅办理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手续。

十二、参保人员是否可以同时领取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参保人员不得同时领取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已经同时领取的,终止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除政府补贴外的个人账户余额退还本人,已领取的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待遇,予以退还。

十三、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

参保缴费人员户口迁出我市的,可以办理转移手续。参保人员须持户籍关系转移证明、居民身份证原件等有关材料,到转入地县级经办机构提出申请,办理转移手续。已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在原户籍地地领取待遇,养老保险关系不再转移。十四、缴纳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有哪些线上缴费通道?山东税务开发推出了“银联缴费二维码、山东税务社保费缴纳微信小程序、支付宝缴费二维码”等线上缴费通道,缴费人可以自行扫码缴费。可为自己缴费,也可代他人缴费。推荐使用“银联缴费二维码”,操作较为简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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