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保险

大连养老保险转移在哪办理及需要哪些材料和手续

大连养老保险转移办理条件是什么?大连养老保险转移办理需要什么条件?大连养老保险转移在哪里办理?小编为你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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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条件

转入:

1、跨省转入: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的,新参保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为参保人员转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

2、跨省辖市转入:参保职工跨省辖市流动就业的,新参保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为参保职工转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

转出:

1、跨省转出:参保职工跨省流动就业的,原参保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为参保职工转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资金。

2、跨省辖市转出:参保职工跨省辖市流动就业的,原参保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为参保职工转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资金。

办理材料

转入:

1、跨省转入:身份证、单位劳动合同、《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2、跨省辖市转入:身份证、单位劳动合同、《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转出:

1、跨省转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医保中心出具的《参保人员变动通知单》、《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

2、跨省辖市转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医保中心出具的《参保人员变动通知单》(单位参保人员还需要提供《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

办理流程

转入:

1、跨省转入:

(1)在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后,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转入接续申请并出示转出地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身份证复印件、《劳动合同书》(单位参保)

(2)填写《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经审核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后续转移接续业务由两地社保经办机构负责办理。

2、跨省辖市转入:

(1)在新参保地社保机构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后,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就业地社保机构提出异地转入申请并出示《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2)填写《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经审核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后续转移接续业务由两地社保经办机构负责办理。

转出:

1、跨省转出:

(1)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到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并按规定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医保中心出具的《参保人员变动通知单》(单位参保人员还需要提供《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

(2)参保职工持《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送到新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后续转移业务由两地社保经办机构负责办理。

2、跨省辖市转出:

(1)参保人员由我市转出至其他省辖市就业前,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需到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机构申请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2)参保职工持《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送到新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后续转移业务由两地社保经办机构负责办理。

办理地点

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基金征缴部门(市内五区为各区办事处):

1、中山区经办网点:中山区市民综合服务中心(办公地址:中山区杏林街62号,三八广场家乐福超市附近)

2、西岗区经办网点:西岗区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办公地址:西岗区长江路588号 ,201有轨电车北京街车站附近)

3、沙河口区经办网点:沙河口区公共服务中心(办公地址:沙河口区联合路68号,中山公园后身)

4、甘井子区经办网点:甘井子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办公地址:甘井子松江路19号,8路、19路、612路兴华街车站附近)

5、高新园区经办网点:高新区行政服务中心一楼(办公地址:高新街1号,28路、202路、531路高新园区车站附近)

6、县市区人员需到各县市区社保经办机构办理

办理时限及费用

办理时限:材料齐全、符合条件者当场办结

办理费用: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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