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金计算

成都养老金查询指南【官网入口】

为了方便成都的小伙伴进行养老查询,小编准备了成都养老金查询指南,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点击进入》》》》》》成都养老金查询系统

一、成都养老保险网上查询

个人用户网上查询入口:http://www.cdhrss.gov.cn/

温馨提示:可查询个人账户余额、缴费记录等信息。

二、成都养老保险电话查询

电话:028-87706992、028-87706993

三、成都养老保险窗口查询

成都市社保局

地址:成都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养老待遇核定处(三楼6区)72、73号窗口

锦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成都市锦江区福字街86号邮政编码:610016

值班电话:86754061传真:86620961

青羊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成都市青羊区西华门街19号邮政编码:610000

值班电话:86257249传真:86257249

金牛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成都市金牛区沙湾路65号邮政编码:610031

值班电话:87705565传真:87705564

武侯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武侯区置信北街3号邮政编码:610041

传真:8506237685057967值班电话:85064381

成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成都市成华区二环路东一段148号邮政编码:610051

值班电话:84310212传真:84386929

青白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青白江区怡湖西路118号邮政编码:610303

值班电话:83661501传真:83661505

新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新都区清源路90号邮政编码:610500

值班电话:89399390传真:89396189

温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成都市温江区海科大厦60227邮政编码:611130

值班电话:82728332、82668850传真:82728332

都江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都江堰市天府大道邮编:611830

值班电话:61929048传真:61929055

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彭州市金彭东路81号邮政编码:611930

值班电话:83876115传真:83876115

邛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邛崃市临邛镇司马大道168号邮政编码:611530

值班电话:88791661传真:88791661

崇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崇州市昌明路1号政府二楼(原人事局)崇州市蜀州中路426号(原劳动保障局)

邮政编码:611230

值班电话:82272297(原人事局)82272244(原劳动保障局)

传真:82214115(原人事局)82214708(原劳动保障局)

金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金堂县赵镇十里大道二段89号邮政编码:610400

值班电话:84935892、84939754传真:84923070

双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双流县东升街道花园社区10组邮政编码:610200

对外服务电话:85836999传真:85736205

郫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郫县郫筒镇何公路9号邮政编码:611730

值班电话:87927848传真:87929753

大邑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大邑县晋原镇观音阁街西段126号邮编:611330

值班电话:88280024传真:88280024

大邑县人事局

地址:大邑县东壕沟北段199号邮编:611330

值班电话:88222329传真:88222329

蒲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蒲江县桫椤路上段73号邮政编码:611630

值班电话:88550730传真:88550730

新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新津县瑞通路146号邮政编码:611430

值班电话:86351880传真:82516400

延伸阅读:

一、成都养老保险缴费基数:

城镇户口(本地、外地):

最低缴费基数:1791元

最高缴费基数:13431元

外地农村户口:

最低缴费基数:1791元

温馨提示:

最高缴费基数:13431元

1、2015年四川省月平均工资为4476.83元,40%为1791,300%为13431

2、2015年成都市月平均工资4306.75元,60%为2584,300%为12921

二、成都养老保险缴费比例

1、城镇职工:单位缴费19%,个人缴费8%

2、原综保本市户籍劳动者:单位缴费12%,个人缴费8%

3、非成都农村户籍人员:单位缴费12%,个人缴费8%

三、成都养老保险缴费金额

养老保险月缴费金额=月缴费基数×20%

四、成都养老保险缴费年限

1.年满60周岁及以上年龄的人员,应在申请参保当月一次性缴纳养老保险费。

2.年满16周岁不满60周岁的人员,应按月或按年缴纳养老保险费,缴费时间为每年的4至12月。

3.年满16周岁不满60周岁的人员,参保后中断或暂停缴费时间在两年以内的(含两年),可申请补缴养老保险费(含利息)。中断或暂停缴费时间在两年以上的,不得一次性补缴。

4.年满16周岁不满60周岁的人员,选择缴费档次在一个自然年度内不得变更。需要跨年度变更缴费档次的,应向参保缴费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或劳动保障所(站)提出申请。

5.年满60周岁但缴费年限不足15年(180个月)的人员,本人可选择延迟领取养老金时间,并继续缴费至满15年(180个月);也可选择一次性趸缴至满15年(180个月)。一次性趸缴标准为:以当年所选择的缴费档次作为缴费基数,费率按12%一次性缴纳,趸缴的缴费基数记录在趸缴当年,趸缴年限同已缴费年限合并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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