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2017年养老金上调-退休职工涨工资2017最新消息养老金上调最新消息:2017青海退休养老金上调15元
“为使青海省民生力度不减,我们将继续调整提高各项基础养老保险待遇水平。2017年,青海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标准将再提高15元,达到月人均155元。”青海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厅长杨颐17日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
“为使青海省民生力度不减,我们将继续调整提高各项基础养老保险待遇水平。2017年,青海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标准将再提高15元,达到月人均155元。”青海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厅长杨颐17日接受中新网记者采访时表示。
杨颐介绍,2017年,青海省调整提高了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月人均140元,较国家标准提高70元,列全国第六位,西部第一位(与西藏并列)。
“我们连续12年调整提高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水平,并首次调整了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金,两项加权平均增幅6。7%左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月人均3255元,列西部12省区第二位、西北五省区第一位。”杨颐说,这些惠民措施的出台,社会反映良好。
杨颐表示,为了继续保持全国领先地位,按照国家统一部署,调整提高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金水平。青海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将从深入研究、掌握全国调整动态、做好监控督办、加强舆情监测、总结经验六个方面,进一步完善养老金调整办法,不断提高为民服务水平。调整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倾斜调整三结合的办法。定额调整为每人每月30元,考虑我省自然条件艰苦等因素,对企业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30元。挂钩调整,企业主要与缴费年限(一年4元)、本人养老金水平(1%)挂钩;机关事业单位主要与缴费年限(一年4元)、同职务职级人均养老金水平一定比例挂钩。倾斜调整,对企业建国前老工人每人每月再增加170元;对年满65周岁以上的高龄退休人员倾斜,按65-69、70-74、75-79、80周岁以上4个年龄段,每人每月分别再增加10、30、50、70元。企业退休军转干部,继续按规定同比例、同时间调整解困补助。建立最低养老金标准,调整后基本养老金低于2015年底全省平均最低工资月标准85%的,按85%的标准计发(1071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