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金计算

柳州补发养老金多少钱,柳州上调养老金补发时间规定

发布时间:2023-11-15 05:11:45

柳州2017年退休人员养老金上调70元,柳州养老保险补缴新政。2017年柳州退休人员养老金上调,根据《关于2017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有关问题的通知》相关要求,2017年柳州市正式提高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待遇,9月底前发放到位。

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退休人员首次同步调整基本养老金。本次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从2017年1月1日起执行,要求调整增加的基本养老金务必在2017年9月底前发放到退休人员手中。

本次养老金调整的范围是,2015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含在2015年12月按规定核定基本养老金并在2017年1月起按月发放的人员,以下统称退休人员)。中金网9月9日

按照有关规定,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基本养老金70元。已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且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以上的退休人员,从缴费年限满15年起计算,每增加1年缴费年限(按累计缴费月数换算为年,保留1位小数点,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数据库记载数据为准),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养老金6元;符合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再按其本人2015年12月基本养老金水平(不含按桂人社发〔2016〕1号文件规定加发的退休补助)的4.1%增加基本养老金。

柳州2017年退休人员养老金上调补发。本次调整,对部分人员有适当政策倾斜。例如,2015年12月31日(含)前已年满70周岁及以上的退休人员(其中,已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退休人员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数据库记载数据为准;符合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的退休人员按现行有关规定进行核定),从年满70周岁起,每年长1周岁(不满1周岁的按1年计算),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养老金3元。其二,已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且2015年12月31日(含)前在柳城县、鹿寨县、融安县、融水苗族自治县、三江侗族自治县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养老金6元。此外,企业退休军转干部按上述规定调整基本养老金后,月应发基本养老金未达到2160元的,按月基本养老金2160元计发。

柳州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

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近日下发《柳州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柳政办〔2016〕105号),标志着柳州市正式启动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根据工作安排,柳州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按分步推进的方式进行,首先是在市直属机关、事业单位开展,其次是在各县机关、事业单位开展,最后是在城区管理的机关、事业单位开展。

本次下发的“方案”中规定,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包括按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及其编制内工作人员,及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已进行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并明确为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和公益一类、公益二类的事业单位及其编制内工作人员。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外工作人员应依法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符合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条件的单位中9月30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的原编制内退休人员,随本单位编制内工作人员纳入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范围。离休人员不列入这次改革范围,仍按照原规定发给离休费,今后按国家有关政策调整相关待遇。

机关事业单位参保后,与企业一样,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和在职工作人员共同缴费。单位缴费比例为本单位工资总额的20%。本单位工资总额为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工作人员个人缴纳养老保险工资基数之和。

个人缴费比例为本人缴费工资的8%,由单位代扣代缴。个人工资超过上年度全区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300%以上的部分,不计入个人缴费工资基数;低于上年度全区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上年度全区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个人缴费工资基数。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按本人缴费工资基数8%的数额建立,全部由个人缴费形成。参保人员到达法定退休年龄、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满15年以上,退休后可按月发给基本养老金。其中,单位按缴费基数的8%缴费,个人按缴费基数的4%缴费,并全部记为每个参保人员职业年金个人账户。

2016柳州养老保险补缴新政策

第一类人员:已按桂劳社发〔2007〕248号文件办理了超龄参保手续且已领取了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可按自愿原则往后继续补缴养老保险费,截止至其2008年办理核准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当月;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其终止缴费时国家和自治区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计发办法,计算其重新领取的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标准,并从新核准待遇之下月起发放。其中2008年12月31日前已申领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参保人员,可参与2009年度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调整;重新核算待遇之前发生的退休费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参保人员不结算,不补发。

第二类人员:已按桂劳社发〔2007〕248号文件办理了超龄参保手续,但尚未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可按自愿的原则往前从柳州市建立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柳州市1987年1月起建立)之月或从原在用人单位工作之月起一次性补缴至其已开始缴费年月,续缴至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或符合申请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年龄止。同时到本人居住地所属的城区劳动保障中心办理社会化管理手续。

第三类人员:符合桂劳社发〔2007〕248号和桂劳社发[2009]13号文件,尚未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柳州市户籍人员,无论有无视同缴费年限(指原在国有企业或县级以上大集体企业工作并办有正式招工手续的,依照国家政策规定可计算连续工龄,按广西现行政策规定计算为视同缴费年限),最早可以从1987年1月或从其原在用人单位工作之月起补缴养老保险费,缴至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或申请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年龄止。同时到本人居住地所属的城区劳动保障中心办理社会化管理手续。补缴业务的办理时间为:2009年5月11日至2010年12月31日止。

为了避免参保人员扎堆现象,市社保所建议,目前已达到或超过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人员可以尽快来办理参保补缴手续,早补缴,早享受;尚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可不必急于办理,可等到几个月后或2010年12月31日前,待大部分人员补缴手续办完后再办理,以免排队拥挤;为了确保安全,参保缴费请避免随身携带大量现金,建议持银行卡刷卡缴费(所有银行的银联卡都可以)。

柳州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查询方式

养老保险个人帐户、企业缴费、退休金查询:

网上查询网址:http://www.gxlz.lss.gov.cn/

说明:打开后,输入姓名、身份证查询

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柳州市北站路27号

编码:545001

劳动监察0772-2823402

基金监督0772-2825332

作风效能0772-2827590

培训及就业0772-2827582

为纳税人办实事0772-2812571

网址:http://www.gxlz.lss.gov.cn/

柳州市社会劳动保险事业管理所

地址:柳州市映山街1号金秋大厦

邮编:545000

电话:(0772)2822841、2826215、28621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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