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东莞市精神卫生工作规划(2017~2020年)》《东莞市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建设运营管理办法》等多个重大事项。其中,会议审定,今年东莞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金标准提高到350元/人?月。下面是思而学教育网小编为大家带来的东莞城乡居民养老金上调最新消息,欢迎阅读。
社会保障:城乡居民养老金增加
从2015年1月起,东莞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提高到300元/人?月,至今两年未有调整。为进一步提高民生保障水平,会议审定,今年东莞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金标准提高到350元/人?月,每人每月增加50元。调整后,所需资金由市、镇(街)和村(社区)三级财政按原来比例负担。即市财政负担40%,镇(街)财政和村(社区)集体经济共同负担60%。镇、村分担比例由镇(街)自行确定。
截至今年2月,东莞共有78239人按月领取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
医疗卫生:将建三级精神专科医院
为进一步加强精神障碍的预防、治疗、救助和康复工作,推动全市精神卫生工作全面发展,东莞制定实施《东莞市精神卫生工作规划(2017~2020年)》。规划提出,把市精神卫生中心建成三级精神专科医院。2018年底前,全市按三级管理的综合性医院,以及区域医疗中心建设不少于20张病床的精神专科。2020年底前,全市精神科编制内床位数达到每10万人口不低于28张。
专业人才建设方面,2020年底前,各镇街(园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至少配备1名专职精神卫生防治人员,积极培养多层次符合社会需求的心理治疗师、社会工作师、精神康复师。
康复体系建设方面,到2018年,全市所有镇街建立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机构;到2020年,以镇街为单位,50%以上的居家患者接受社区康复服务。
社会治理:多模式建社区综合服务中心
东莞从2011年起全面开展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建设,先后通过定额资助和“以奖代补”两种方式,资助各镇街共建成101个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同时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引进了15家社会组织负责运营管理。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建成投入使用以来,广泛开展面向老年人、儿童、残疾人的福利性服务,面向家庭、青少年、非户籍常住人口的公益性服务。
为更好指导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建设运营,今年东莞市完善了原有的管理办法和实施方案,重新修订出台了《东莞市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建设运营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和《东莞市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建设运营“以奖代补”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管理办法》明确了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可采取“一社区一中心”“多社区一中心”或“一社区多中心”的模式建设,奖励项目包括服务设施奖励和运营服务奖励。股海沉浮,靠的是经验、直觉、决断力,关键时刻,还需要一点离真相更近的剖析。
《实施方案》规定,奖励项目包括服务设施建设和开展运营服务两部分。其中,服务设施建设奖励按工程总额的50%计算,运营服务奖励资金根据评估成绩予以分档奖励。资金申请及拨付由镇街(园区)每年7月底前向市民政局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