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2019年宜昌市企业退休养老金上调,宜昌市养老金上调方案最新消息
2018年宜昌退休人员养老金又上调了
定额调整
按退休、退职时间划分三档:
1995年12月31日前退休、退职 | 每人每月增加45元 |
1996年1月1日至2005年12月31日期间退休、退职 | 每人每月增加40元 |
2006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期间退休、退职 | 每人每月增加35元 |
挂钩调整与本人缴费年限和基本养老金水平双挂钩:每人每月按本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特殊工种换算的缴费年限)每满一年增加2元,缴费年限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同时,每人每月以本人2017年12月基本养老金为基数增加1.4%。
适当倾斜
定额调整、挂钩调整后,对部分人员再按以下标准增加基本养老金:
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享受供给制的,每人每月增加30元;
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享受薪金制的,每人每月增加25元;
1953年12月31日前参加革命工作的,每人每月增加20元;
符合劳社部发〔2002〕9号文件规定的原工商业者,每人每月增加10元。
注:同时符合上述两个及以上条件的,按照就高原则,只增加一项。
2017年12月31日年满70周岁不满80周岁的(即1938年1月1日至1947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每人每月增加40元;2017年12月31日年满80周岁的(即1937年12月31日前出生),每人每月增加60元。
国家规定范围的艰苦边远地区的调整对象,每人每月增加15元。
企业退休军转干部按上述办法调整后,其基本养老金仍未达到所在市(州)基本养老金平均水平的,补齐到平均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