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金计算

韶关市企业退休养老金上调,韶关市养老金上调方案最新消息

发布时间:2023-11-01 16:28:19

2018-2019年韶关市企业退休养老金上调,韶关市养老金上调方案最新消息

2017年12月31日前(含本日)的退休人员从2018年1月开始调整;2018年1月至6月首次领取养老待遇的退休人员从首次领取养老待遇之月起调整。

1-7月增加的养老金已补发到账!

那么具体增加多少?

请往下看

调整方法

1定额调整

每人每月定额增发50元。

2挂钩调整

与本人养老金挂钩。按本人调整前基本养老金月标准的2.2%增发。

与本人缴费年限挂钩。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每满1年(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养老金月标准增加1元。其中对缴费年限超过15年的退休人员,缴费年限每超1年(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每月再加发1元。

如:王先生原来的养老金为1500元/月,退休前缴费达20年(缴费年限超过15年),则增加的养老金为1500×2.2%+50+(20+5)=108元/月,上调后养老金为1608元/月。

对高龄人员和企业军转干部政策还有倾斜!

3倾斜调整

1.2018年6月30日前(含当日)年满70周岁不满75周岁的,当年一次性加发600元,年龄满75周岁及以上的退休人员,当年一次性加发1200元,不纳入基本养老金年度调整基数。

在此基础上,2018年6月30日前(含当日)年满80周岁及以上的退休人员,从年满80岁当月起,每月再倾斜加发50元,并于下一年度起纳入基本养老金年度调整基数。(今年新增)

2.企业退休军转干部基本养老金经本次调整后未达到我市调整后月人均基本养老金水平的,按我市企业养老保险月人均基本养老金水平计发。

2018年1月1日起上调5%左右

日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联合下发《关于2018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 明确从2018年1月1日起为2017年底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提高基本养老金水平总体调整水平为2017年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5%左右。

体现“多缴多得”、“长缴多得”

此次调整,继续统一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调整办法。定额调整体现社会公平,同一地区各类退休人员调整标准基本一致;挂钩调整体现“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激励机制,使在职时多缴费、长缴费的人员多得养老金; 适当倾斜体现重点关怀,主要是对高龄退休人员和艰苦边远地区退休人员等群体予以照顾。 文件印发后,各地区将按照国务院部署、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审批后抓紧组织实施,尽快把调整增加的基本养老金发放到退休人员手中。

预计将惠及1.14亿名退休人员

此次调整是国家继2016年、2017年连续两年统一调整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以来,继续同步安排适当提高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金水平。是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的重要措施,进一步体现了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养老保险制度的“并轨”,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广大退休人员的亲切关怀,预计将有1.14亿名退休人员受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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