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方面的研究工作有利于促进城市交通的发展。下面就随小编一起去阅读交通方面的研究论文,相信能带给大家启发。
交通方面的研究论文一
摘 要
电子交通警察执法作为现代化的交通安全管理手段,实现了全天候、全时段的交通违法行为查处。其执法效能大,在公安机关道路交通管理工作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但这一新生事物也存在不规范执法因素。本文旨在从行政法的角度寻求规范电子交通警察执法的有效路径,为电子交通警察执法规范化建设贡献绵薄之力。
关键词
电子交通警察;电子证据;电子交通警察执法
1 电子交通警察的技术内涵
电子交通警察是公安科技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是一套由电子化、信息化、智能化为技术支撑的电子设备。随着电子科学技术的发展,电子交通警察的技术内涵正在得到不断的丰富和深化。从概念上说,凡是对交通参与者的交通行为实施监测并记录其交通违法行为的设备均可称为电子交通警察系统构成,其核心内容是自动监测和取证。按照采集的信息类型来分,电子交通警察可分为图像型电子交通警察和数据型电子交通警察两大类。图像型电子交通警察是以采集图像为基础的设备,常见的有闯红灯自动记录系统、车载式交通违法取证系统、车辆稽查管理系统等;数据型电子交通警察是指以采集数据为基础的系统,常见的系统有车辆卫星定位系统、汽车行驶记录仪、车辆超速整治系统等。
2 电子交通警察执法的法律依据
目前,我国还没有关于电子交通警察执法的专门法律法规,只是散见于其他法律法规中,主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条规定:“对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应当加强科学研究,推广、使用先进的管理方法、技术、设备。”这一规定是电子交通警察执法被广泛应用的前提条件。《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十六条第二款:“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设置地点应当向社会公布。”该条款规定了电子交通警察执法形式应该公开,不应隐蔽。第五十条对“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记录的违法行为,当事人应当及时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处理,处以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的,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处以二百元(不含)以上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应当适应一般程序。”本条款是关于电子交通警察执法的处罚方式和程序规定。
此外,还有《行政处罚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等法律和司法解释也确认了电子交通警察执法的合法性,并为电子交通警察的建设与发展提供了一定保障。
3 电子交通警察执法中存在的问题
3.1 电子证据运用立法滞后: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交通技术监控记录资料,可以对违法的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依法予以处罚。对能够明确驾驶人的,可以依照本法的规定依法予以处罚。”这里的交通技术监控、记录资料就是行政诉讼法规定的七类证据之一的视听资料,它实际上是随着电子技术发展而出现的一种电子证据。一经形成便保持最初、最原始的状态,能客观真实反映事物本来面貌。存储方便,亦可长期无损保存,随时反复重现。但又具有易破坏性,当有人为因素、技术手段介入,电子证据极容易被篡改、伪造、破坏、灭失。另外,非主观故意行为,如,误操作、病毒、硬件故障、软件兼容引起的数据丢失等,也危害到数据安全、真实。然而,我国还没有专门立法,就电子交通警察执法产生的电子证据的收集、固定、证明力等系列问题予以规范,导致执法实践中因电子证据运用产生的争议较多。
3.2 电子交通警察执法实践中的薄弱环节
3.2.1 产品质量不过关,摄录数据缺乏准确性。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规定,电子交通警察属于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未经检定,不得投入使用,其监测结果也不得用作处罚依据。实践中,全国有众多厂家公司生产经营电子交通警察产品,质量性能良莠不齐,部分电子交通警察在安装前未经检定便投入使用,具体表现为图像不清晰、图像信息量和可视范围不够、清晰度和稳定性存在矛盾等。
3.2.2 数据审核不严,证据运用有疏漏。同一种违法行为可能由多种原因引起,仅凭电子交通警察“一面之辞”执法是不符合法理的。如,部分执法人员受责任心、鉴别力所限,在监控资料录入前没有与车驾信息系统进行比对、核实,对同一交通违法行为已被处罚过的,机动车号牌被盗抢期间违反通行规定的进行处罚。还有,当事人违法可能存在多种不应受法律追究因素的,如,可能因交通标志设置不合理,或者交通标志被遮档;执法电子交通警察本身存在故障;受胁迫而违法;紧急避险措施所致等。依照《行政处罚法》第三十条之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行政机关必须查明事实,违法事实不清的,不得给予行政处罚。”所以,公安机关没有充分的证据证明违法事实存在或者事实不清的,是不得处罚的。
3.2.3 处罚时效上的滞后性。实践中,不少地方缺乏寄达交通违法通知书时效方面的可操作性规定。如,由于驾驶人登记的住址等信息不详细、不准确,不能及时告知违法车主,导致无法及时处罚。这恰恰是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没有及时有效履行告知义务,致使群众无法有效行使《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的陈述权和申辩权。
4 规范电子交通警察执法的途径
规范电子交通警察执法的途径,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而言,需要做好两方面的工作:
4.1 做好“三个规范”
4.1.1 端正执法目的,牢固树立正确的交通执法理念。党的十七大提出:“加强政法队伍建设,做到严格、公正、文明执法,要加强社会管理,保障和服务民生,最大限度激发社会创造活力,最大限度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减少不和谐因素,建设和谐社会。”适应上述要求,公安交通管理工作必须解决思想认识问题,科学认知问题,进一步端正交通执法思想,更新执法理念,牢固树立法治意识、群众意识、执法为民意识、服务意识、人权意识。正确处理管理和服务的关系,对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的处理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原则,始终将保障和改善民生融于交通管理之中。 4.1.2 规范使用主体,严格数据审核。电子交通警察对违法行为的采集、审核、录入、发布、核实、处罚等环节都应当由在编公安民警负责,严禁交给协管员、辅警等不具备执法资格的人员操作。
4.1.3 规范信息发布和违法处理流程,力求透明、客观、公正。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将监控记录的车型、号牌、违法时间、地点、相关违法信息查询方式,通过有效方式及时告知执法相对人。同时提供互联网查询、报纸公告,设置违法信息自助式查询终端等多种便民举措。
4.2 做好“三个加强”
4.2.1 加强技术创新,提高抓拍能力。目前,部分电子交通警察系统仍然存在图像不稳定、传输滞后以及只能拍摄单一违法行为等技术问题。随着网络通讯、图像处理等技术的快速发展,要力求及时进行产品升级维护。注重技术研究,推进电子交通警察技术、性能进步,提高技术含量,确保形成的电子证据有效无误。克服连续多辆车先后或并排通过、逆行、超车或骑压分道线行驶时,出现不同程度的车辆车牌漏拍现象,提高车辆的抓拍率和车牌的识别率。
4.2.2 加强路面管控,增强动态执法功能。一方面要严格查处逃避交通监控违法行为,一方面要加大流动电子交通警察的投入,进一步延伸执法触角。
4.2.3 加强电子交通警察系统执法程序规范,形成有利的交通执法环境。
(1)规范电子交通警察执法程序,建立交通违法异议受理和核查、复议机制。重点解决程序不合理的问题,祛除隐蔽执法等行为,大力倡导公开、及时、文明执法,尊重相对人权益。在交通违法行为处理部门应建立专门受理电子交通警察异议处理的复议机构,负责对电子交通警察记录的受理、核查、复议等工作,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及时做出维持、变更和撤销的复议决定。
(2)规范电子交通警察数据档案管理。重点解决电子交通警察系统数据库的管理问题。对使用电子交通警察收集的违法信息,必须清晰反映车辆的类型、外观以及违法行为的种类、时间、地点等内容,并与车驾档案资料核对相符后再录入处理系统,确保数据有效、准确、完整。
(3) 要使用符合国家技术标准的电子交通警察执法设备,并由质检部门定期进行检验,经质检不合格的,坚决不使用。对电子交通警察系统的管理和使用实行公开和有效的监督,确保其投放使用不受不正当经济利益的驱动。
在执法实践中,公安机关应从服务的角度,公正、公平、严格、文明执法的立意来思考电子交通警察执法中出现的新问题,不断完备其执法程序与措施,使电子交通警察执法得到群众更广泛的认可。
交通方面的研究论文二
论文摘要:
对交通警察应对方式的状况及应对方式、工作压力和工作满意度进行相关分析结果发现,面对压力民警更倾向于采取积极的应对方式。工作压力与消极应对方式显著正相关。越倾向于采用积极应对方式的,工作满意度越高;越倾向于采用消极应对方式的,工作满意度越低。对于工作压力和工作满意度之间的关系,应对方式的调节效应显著。所以,应加强训练民警面对压力时多采用积极应对方式,以利于减小工作压力感,提高工作满意度,进而提高工作绩效。
论文关键词:
应对方式;工作压力;工作满意度
0引言
交通警察担负着维护交通秩序,保障社会稳定的重要职责。随着机动车数量、驾驶人数量、道路通车里程的飞速增长,交通管理任务也随之加大。巨大的交通管理任务,给有限的警力带来了超负荷的工作,由于警力不足,长时间加班加点,导致交通警察工作压力大,工作满意度较低。在面对相同应激事件时,个体所采取的应对方式有差异,会导致个体的心理感受不同。因此,研究应对方式对工作压力和工作满意度的影响,对于今后在交通警察群体中开展应对方式的干预和训练,保持公安队伍饱满的,提高公安队伍战斗力,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1应对方式及其相关研究现状
应付是个体在应激环境或事件中,对该环境或事件做出认知评价以及继认知评价之后为平衡自身精神状态所采取的措施…。人们在面对压力时,会采用一定的应对方式,或积极面对,想办法解决问题,或消极应对。肖计划将常用应对方式分为6种,(1)退避:指逃避问题;(2)幻想:指用想像中的美好来安慰自己;(3)自责:指责备自己,认为是自己的错;(4)求助:指请别人来帮助自己;(5)合理化:指为自己的行为找一个理由,以便减轻自己的痛苦;(6)解决问题:指积极着手解决遇到的问题。根据相关研究,求助和解决问题属于积极的应对方式,退避、幻想、自责和合理化属于消极的应对方式。
李金钊(2004)对上海市882名中学生的研究结果显示:消极应对方式对中学生的心理健康影响较大;积极应对方式与心理健康的相关不显著;心理压力与心理健康之问存在着显著相关;应对方式和社会支持在心理压力与心理健康的关系中彼此独立起作用,两者之间的交互作用不明显。张月娟等(2005)对751名研究生进行研究,结果显示:社会支持和应对方式对压力与抑郁的关系具有显著的调节作用。赵凌燕(2008)对成都市846名中学生进行研究,结果显示:中学生在面临挫折和烦恼时主要采用的应对方式依次是问题解决、忍耐、退避、发泄、幻想、求助。问题解决的应对方式是一种积极的、具有较好适应性,反映成熟人格而有助于维护心理健康的应对方式;求助和退避的应对方式属于中间型应对方式;发泄、忍耐、幻想是消极被动、不利于中学生心理健康的应对方式。
同一应激事件发生在不同的人身上所引起的应对方式和身心反应不同。这些研究都得出相似的结论,应对方式在应激源与心理健康之间起着重要的调节作用,积极的应对方式有助于身心健康,消极的应对方式不利于身心健康。
2研究方法
2.1研究目的
研究工作压力与工作满意度的文献众多,研究应对方式对压力与心理健康的文章也较多,但研究应对方式对工作压力与工作满意度影响的文章很少见。本研究探讨交通警察样本中,应对方式对工作压力与工作满意度的影响,以及在两者之间的调节效应。
2.2研究对象
于2009年2月对一线执勤队500名交通警察施测,回收有效问卷393份,有效回收率为78.6%。被试的具体信息如下:年龄方面,20~30岁的为96人,31~40岁的为135人,4l~50岁的为135,50岁以上的为27人;性别方面,男性为366人,女性为27人;学历方面,中专为6人,大专为200人,大本为175人,研究生为12人;婚姻方面,未婚为71人,已婚为307人,离异为l5人;从警时问方面,1?5年为70人,6~10年为49人,11~15年为119人,16~20年为53人,20年以上为102人;职务方面,民警为334人,警长为44人,科队长为15人。
2.3研究工具
采用肖计划的应付方式问卷,该问卷是由肖计划等1996年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编制而成的,用于评估个体的应付方式特点。该量表包括62个条目,分为6个因子:(1)退避:指逃避问题;(2)幻想:指用想象中的美好来安慰自己;(3)自责:指责备自己,认是自己的错;(4)求助:指请别人来帮助自己;(5)合理化:指为自己的行为找一个理由,以便减轻自己的痛苦;(6)解决问题:指积极着手解决遇到的问题。本次调查问卷的克龙巴赫系数(内部一致性系数)为0.937,信度较高。
通过查阅、访谈等方式对交警的整体情况进行了一定的了解,参考国内外有关工作压力的研究,在此基础上编制了工作压力量表。工作压力计分方式依受试交警对每一题的想法,在“非常不同意”、“不同意”、“不确定”、“同意”、“非常同意”五点量表中选择与自己想法最相近的选项,分别给予1,2,3,4,5分,其中1=没有压力,2=压力较低,3=压力中等,4=压力较高,5=压力严重。受试交警通过量表测量得到的分数愈高,表示感觉到的工作压力愈大,反之则小。本次调查问卷的克龙巴赫系数(内部一致性系数)为0.921,信度较高。
工作满意度调查量表是参考其他研究的问卷及结合北京交警具体情况修订而来,问卷题目设计分为工作成就、工作条件、领导与管理、工薪报酬、个人发展和人际关系6个维度,由15道题目构成。设计量表主要通过受测交通警察对问卷各项题目的内容反应程度的强弱,进而判断交通警察工作满意度的大小,并通过调查量表的6个维度,来分析影响工作满意度的主要因素。本量表的计分方式采用Likert五点量表计分方式,即“非常同意”、“同意”、“普通”、“不同意”、“非常不同意”五等级,分别给予5至1分,分数越高,代表受测者工作满意度越高。本次调查问卷的克龙巴赫系数(内部一致性系数)为0.879,信度较高。
2.4数据分析工具与方法
采用Spssl7.0统计软件进行数据处理。主要的统计方法有描述性统计分析、方差分析、相关分析和分层回归技术。
3研究结果与分析
3.1应对方式的描述性分析
被试群体采用最多的应对方式是解决问题,其次是合理化和退避,再次是幻想和求助,较少采用自责。总的来说,被试交通警察更倾向于采取积极的应对方式。具体情况见图1。
为比较不同人口统计学变量在采取的应对方式上的差异,分别以6种应对方式为因变量,分别以年龄、婚姻状况、从警时间、职务为自变量,做单因素方差分析,以性别为自变量,做独立样本T检验,结果见表1。结合LSD事后多重检验(表略),可以看出:不同年龄组的民警在求助和解决问题上差异显著,3O岁以下的民警比30~50岁之间的民警更倾向于采取求助的方式;在采取解决问题的方式上,31~40岁的民警比其他民警的积极应对倾向性差。性别方面,女性明显比男性更倾向于采取求助的应对方式。学历方面,大专比中专和研究生更倾向于采取退避、自责和合理化这些消极的应对方式。婚姻状况方面,离异和未婚比已婚的更倾向于采取求助的应对方式。从警时间方面,l0年以下的民警比10年以上警龄的民警更倾向于采取求助的应对方式。15年以上警龄的民警比15年以下警龄的民警更倾向于采取解决问题的应对方式。职务方面,不同职务民警在各应对方式上没有显著差异。
3.2工作压力、工作满意度与应对方式相关分析
为考察工作压力与应对方式之间的关系,对工作压力和应对方式各因素进行相关分析。由表2可以看出,工作压力与退避、幻想、自责、合理化这些消极应对方式显著正相关,与求助和解决问题这些积极应对方式无显著负相关。
为考察工作满意度与应对方式之间的关系,对总工作满意度及其各因素和应对方式各因素进行相关分析。由表2看出,自责与总工作满意度负相关,求助和解决问题与总工作满意度正相关;自责与工作满意度中的工作成就和人际关系负相关;求助和解决问题与工作成就、工作条件、个人发展、人际关系和工资待遇正相关。说明应对方式不同,工作满意度存在差异。越倾向于采用积极应对方式(求助和解决问题)的,工作满意度越高;越倾向于采用消极应对方式(自责)的,工作满意度越低。公务员之家
3.3工作压力与工作满意度相关分析
由表3看出,工作压力与总工作满意度呈显著负相关,即工作压力越大,工作满意度越低。此研究结论与国内相关研究结论一致,如龙均臣(2007)研究结果表明交通警察的工作压力与工作满意度呈显著负相关,表示工作压力会直接影响交通警察工作满意度,亦即工作压力愈大,满意度便愈低。朱梅(2008)对话务员工作压力与工作满意度、离职倾向性的关系进行研究,发现话务员工作压力与工作满意度有负相关关系,工作压力的5个维度与工作满意度都有负相关
关系。由表3还可看出,工作条件、个人发展、工资待遇这3个维度与工作压力负相关显著。
3.4应对方式的调节效应分析
根据以往的研究,我们假设应对方式会改变工作压力对工作满意度的影响,那么应对方式是调节变量。本研究借鉴张月娟、史云静等人研究中的方法,用积极应对减去消极应对的分数来表示被调查者的应对方式。正分越高,表示更倾向于采用积极应对,负分越多,表示更倾向于采用消极应对。根据温忠麟、侯杰泰、张雷的研究,以层次回归来探讨调节作用。以工作满意度总均分Y为结果变量,以工作压力、应对方式M及工作压力与应对方式的乘积XM为预测变量,分三层进入方程(1)做Y对X的回归,若X的标准化回归系数显著,则工作压力的主效应显著。(2)做Y对X和的回归,得测定系数(3)做Y对X、M的XM的回归,得测定系数,若显著高于,则调节效应显著。表4显示:工作压力的主效应显著,方程三的R2较方程二的R2变化显著,说明应对方式的调节效应显著。
4结论
(1)年轻和年长的民警更易于采用积极的应对方式,处于中间年龄段的31~40岁的民警需要加强积极应对方式的培养。已婚民警和男性民警要注意加强运用求助这种应对方式。
(2)工作压力与退避、幻想、自责、合理化这些消极应对方式显著正相关。可见,越倾向于采用消极应对方式的人,工作压力感越大。所以,应加强训练民警面对压力时多采用积极应对方式,少采用消极应对方式,以利于减小工作压力感。
(3)采用的应对方式不同,工作满意度存在差异。这与余菊芬(2007)的研究结果一致。越倾向于采用积极应对方式的,工作满意度越高;越倾向于采用消极应对方式的,工作满意度越低。
(4)对于工作压力和工作满意度之间的关系,应对方式的调节效应显著。也就是说,在工作压力相同的情况下,采用积极的还是消极的应对方式对工作满意度的大小有显著影响。所以,今后在交通警察群体中应开展应对方式的干预和训练,培养积极应对方式,有利于提高工作满意度,进而提高工作绩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