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政策

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的基本功能

幼儿园教师是履行幼儿园教育教学工作职责的专业人员,需要经过严格的培养与培训,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掌握系统的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为促进幼儿园教师专业发展,建设高素质幼儿园教师队伍,教育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制定了《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试行)》。

一、专业理念与师德

(一)职业理解与认识

1.贯彻党和国家教育方针政策,遵守教育法律法规。

2.理解幼儿保教工作的意义,热爱学前教育事业,具有职业理想和敬业精神。

3.认同幼儿园教师的专业性和独特性,注重自身专业发展。

4.具有良好职业道德修养,为人师表。

5.具有团队合作精神,积极开展协作与交流。

(二)对幼儿的态度与行为

1.关爱幼儿,重视幼儿身心健康,将保护幼儿生命安全放在首位。

2.尊重幼儿人格,维护幼儿合法权益,平等对待每一位幼儿。不讽刺、挖苦、歧视幼儿,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幼儿。

3.信任幼儿, 尊重个体差异,主动了解和满足有益于幼儿身心发展的不同需求。

4.重视生活对幼儿健康成长的重要价值,积极创造条件,让幼儿拥有快乐的幼儿园生活。

(三)幼儿保育和教育的态度与行为

1.注重保教结合,培育幼儿良好的意志品质,帮助幼儿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

2.注重保护幼儿的好奇心,培养幼儿的想像力,发掘幼儿的兴趣爱好。

3.重视环境和游戏对幼儿发展的独特作用,创设富有教育意义的环境氛围,将游戏作为幼儿的主要活动。

4.重视丰富幼儿多方面的直接经验,将探索、交往等实践活动作为幼儿最重要的学习方式。

5.重视自身日常态度言行对幼儿发展的重要影响与作用。

6.重视幼儿园、家庭和社区的合作,综合利用各种资源。

(四)个人修养与行为

1.富有爱心、责任心、耐心和细心。

2.乐观向上、热情开朗,有亲和力。

3.善于自我调节情绪,保持平和心态。

4.勤于学习,不断进取。

5.衣着整洁得体,语言规范健康,举止文明礼貌。

二、专业知识

(一)幼儿发展知识

1.了解关于幼儿生存、发展和保护的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

2.掌握不同年龄幼儿身心发展特点、规律和促进幼儿全面发展的策略与方法。

3.了解幼儿在发展水平、速度与优势领域等方面的个体差异,掌握对应的策略与方法。

4.了解幼儿发展中容易出现的问题与适宜的对策。

5.了解有特殊需要幼儿的身心发展特点及教育策略与方法。

(二)幼儿保育和教育知识

1.熟悉幼儿园教育的目标、任务、内容、要求和基本原则。

2.掌握幼儿园各领域教育的学科特点与基本知识。

3.掌握幼儿园环境创设、一日生活安排、游戏与教育活动、保育和班级管理的知识与方法。

4.熟知幼儿园的安全应急预案,掌握意外事故和危险情况下幼儿安全防护与救助的基本方法。

5.掌握观察、谈话、记录等了解幼儿的基本方法和教育心理学的基本原理和方法。

6.了解0-3岁婴幼儿保教和幼小衔接的有关知识与基本方法。

(三)通识性知识

1.具有一定的自然科学和人文社会科学知识。

2.了解中国教育基本情况。

3.具有相应的艺术欣赏与表现知识。

4.具有一定的现代信息技术知识。

三、专业能力

(一)环境的创设与利用

1.建立良好的师幼关系,帮助幼儿建立良好的同伴关系,让幼儿感到温暖和愉悦。

2.建立班级秩序与规则,营造良好的班级氛围,让幼儿感受到安全、舒适。

3.创设有助于促进幼儿成长、学习、游戏的教育环境。

4.合理利用资源,为幼儿提供和制作适合的玩教具和学习材料,引发和支持幼儿的主动活动。

(二)一日生活的组织与保育

1.合理安排和组织一日生活的各个环节,将教育灵活地渗透到一日生活中。

2.科学照料幼儿日常生活,指导和协助保育员做好班级常规保育和卫生工作。

3.充分利用各种教育契机,对幼儿进行随机教育。

4.有效保护幼儿,及时处理幼儿的常见事故,危险情况优先救护幼儿。

(三)游戏活动的支持与引导

1.提供符合幼儿兴趣需要、年龄特点和发展目标的游戏条件。

2.充分利用与合理设计游戏活动空间,提供丰富、适宜的游戏材料,支持、引发和促进幼儿的游戏。

3.鼓励幼儿自主选择游戏内容、伙伴和材料,支持幼儿主动地、创造性地开展游戏,充分体验游戏的快乐和满足。

4.引导幼儿在游戏活动中获得身体、认知、语言和社会性等多方面的发展。

(四)教育活动的计划与实施

1.制定阶段性的教育活动计划和具体活动方案。

2.在教育活动中观察幼儿,根据幼儿的表现和需要,调整活动,给予适宜的指导。

3.在教育活动的设计和实施中体现趣味性、综合性和生活化,灵活运用各种组织形式和适宜的教育方式。

4.提供更多的操作探索、交流合作、表达表现的机会,支持和促进幼儿主动学习。

(五)激励与评价

1.关注幼儿日常表现, 及时发现和赏识每个幼儿的点滴进步,注重激发和保护幼儿的积极性、自信心。

2.有效运用观察、谈话、家园联系、作品分析等多种方法,客观地、全面地了解和评价幼儿。

3.有效运用评价结果,指导下一步教育活动的开展。

(六)沟通与合作

1.使用符合幼儿年龄特点的语言进行保教工作。

2.善于倾听,和蔼可亲,与幼儿进行有效沟通。

3.与同事合作交流,分享经验和资源,共同发展。

4.与家长进行有效沟通合作,共同促进幼儿发展。

5.协助幼儿园与社区建立合作互助的良好关系。

(七)反思与发展

1.主动收集分析相关信息,不断进行反思,改进保教工作。

2.针对保教工作中的现实需要与问题,进行探索和研究。

3.制定专业发展规划,积极参加专业培训,不断提高自身专业素质。

《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是国家对合格幼儿园教师专业素质的基本要求,是幼儿园教师实施保教行为的基本规范,是引领幼儿园教师专业发展的基本准则,是幼儿园教师培养、准入、培训、考核等工作的重要依据。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深化教师教育改革、建立教师教育质量保障体系、不断提高中学教师培养培训质量具有一定的引领和导向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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