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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宏州冬季征兵公告

根据国务院、中央军委和总部有关指示精神,现将我州征兵相关问题公告如下:

一、征集对象

征集对象以高中(含职高、中专、技校)毕业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为主。同等条件下,优先征集学历高的青年和应届毕业生,特别是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征集的非农业户口青年,应具备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征集的农业户口青年,应具备初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尽量多征集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青年。征集的女青年,为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和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生。正在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就学的学生,本人自愿应征并且符合条件的,可以批准入伍,并尽量征集2015届高职(专科)毕业生和入校的学生。优先征集在抢险救灾和灾区恢复重建中表现突出的青年入伍。

二、征集条件

年龄条件,男青年为年满18至20岁,高中毕业文化程度的青年可放宽到21岁,高职(专科)应届毕业生放宽到23岁,本科及以上应届毕业生放宽到24岁。根据本人自愿,可征集年满17岁的高中应届毕业生入伍。女青年年龄条件为: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年满17至19岁(1993年1月1日至1995年12月31日间出生),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放宽到年满20岁(1992年1月1日以后出生)、应届毕业生放宽到年满22岁(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身体条件,按照国防部2003年9月1日颁布的《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和有关规定执行。

政治条件,按照总参谋部、总政治部2004年10月9日公布的《征兵政治审查工作规定》和有关规定执行。

三、其它事项

男女兵征集、有关高校应届毕业生、在校生应征入伍的优惠政策、政治审查的详细要求及适龄青年入伍的具体程序,请登录孔雀之乡网站或教育部学信网查阅。

四、咨询电话

州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2113715

 征兵政策

德宏州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

二〇一二年十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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