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篇1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维护龙华店乡改革、发展、稳定的良好局面,根据市纪委的具体要求,特签定责任书。
一、责任对象
各村党支部书记、主任,部门负责人。
二、责任要求
1.落实市委、市政府和乡党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要求、法规制度,分析研究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状况,研究制定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加强理论学习,提高党员、干部自觉遵守《党章》、《准则》及各项法律的自觉性,组织党员干部、职工学习领导及上级党委和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理论,进行党风党纪和廉政教育。
3.严格标准、严格程序、规范操作,公开、公平、公正地完成组织发展、困难救济等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工作。
4.要严格遵纪守法,建立规范的经济账目,随时接受乡财政的检查,杜绝贪污和经济违纪。
5.节约、合理开支办公经费,规范管理集体财产,严防假公济私。
6.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完善管理机制、监督机制,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
7.积极支持纪检及监察机关或职能部门履行职责。
8.坚持求真务实、艰苦创业,大力弘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牢固树立科学的发展观、正确的政绩观,做到群众公认、履行职责圆满。
三、责任考核
1.积极配合乡党委对村班子和村干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的考核工作。抓好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的检查工作。负责好对所辖党员干部的考核。广泛听取党内外群众的意见,及时研究解决发现的问题。
2.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列为民主生活会、述职报告和工作总结的一项重要内容。
3.对因教育和管理不力导致本单位所辖人员发生严重违纪问题,要承担领导与管理责任。
4.主动向乡党委汇报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对本单位出现的违纪问题提出初步处理意见。
四、奖励及责任追究
1.达到下列要求的责任人给与表彰奖励:
(1)责任心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成绩突出,年度内未出现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事件,大多数群众满意;
(2)严于律已,自觉抵制不正之风,受到群众的好评;
(3)坚持原则,敢于监督,勇于检举违法违纪问题;
(4)提出的合理化建议被采纳并取得显著效果;
2.责任人不履行职责或不正确履行职责,情节较轻的给与批评教育或责令作出检查。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要依法规追究其责任:
(1)对出现的严重问题不及时上报、不认真解决,或对存在的问题不按要求整改的。
(2)对问题隐瞒不报,包庇违纪行为,干扰、阻挠、妨碍职能部门正确履行职责的。
(3)对群众反映问题不及时查纠,酿成严重后果的。
(4)不接受乡纪委或群众监督,因失职渎职给乡或村造成重大损失的。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篇2
为切实抓好自身及分管部门2021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一步明确责任,细化工作措施,根据2021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相关要求,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党的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党章》严格要求自己,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州委州政府八条规定、县委县政府六项规定,自觉践行“三严三实”要求,反对“四风”。
二、工作目标
进一步强化自身和分管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提高反腐倡廉、抵御不正之风的能力,不断改进工作作风,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树牢自身“为民、务实、清廉”形象,实现分管部门风清气正。
三、主要工作
(一)强化理论学习,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基础。一是定时间学,自觉养成每天学习1小时的习惯(长期坚持)。二是定内容学,重点学习党的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及习
近平重要讲话精神,不断强化对《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等党纪法规知识的学习(长期坚持)。三是定效果学,通过学习,结合实际,每年至少撰写两篇学习心得体会(长期坚持)。
(二)强化教育警示,时刻保持对党纪国法和权力的敬畏。一是坚持利用发生在身边的违纪违法案件以及典型案例,教育警示自己和分管部门的同志(长期坚持)。二是组织分管部门负责同志开展一次现场警示教育,参观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大邑县新源监狱(5月中旬)。三是树立法治思维,坚持做到依法用权,依法行政,用权为民,用权为公(长期坚持)。四是坚持做到不逾越党纪国法的红线和底线,坚持以身作则,管好自己,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不插手工程项目,不出入私人会所,不收受红包、礼金、会员卡(长期坚持)。
(三)加强工作统筹,切实做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与分管部门工作统一安排、统一部署。一是坚持做到在安排部门分管工作的同时,将党风风廉政建设与反腐败工作同安排,同部署(4月底前)。二是加强工作督导,指导分管部门和联系乡镇进一步健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制度机制和工作措施(4月底前)。三是加强对分管部门和联系乡镇的政治理论教育,到分管部门和联系乡镇上一次党课(7月上旬)。
(四)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各项规定和制度落到实处。一是坚持“打铁还需自身硬”,率先垂范,身体力行,要求分管部门和联系乡镇做到的自己一定先做到,处处带好头,做好榜样(长期坚持)。二是加强分管部门和联系乡镇的督促检查,对分管部门、联系乡镇及其负责人廉洁从政、改进作风等情况进行督促检查,重点督查正风肃纪“9+2+1”方案的落实情况,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提醒、早纠正(长期坚持)。
(五)畅通信访渠道,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一是积极主动关注民生,认真接待群众来信来访,主动向干部和群众征集意见,及时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长期坚持)。二是坚决查处分管领域内损害群众利益的事件,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长期坚持)。三是指导分管部门和乡镇强化政风行风建设,坚持阳光服务,加大各项事务公开公示力度,主动接受群众和相关部门监督(10月底前)。
(六)做好定期分析,切实总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经验与做法。一是撰写好半年党风廉政建设分析报告(7月中旬前)。二是撰写好年度述职述责述廉报告(12月中旬前)。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篇3
廉洁从政,勤政为民是党的作风建设的基本标准。为了加强党风、政风的建设,保持党内队伍的纯洁,根据《XXX旗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我镇党委、纪委高度重视,把此项工作列入党委中心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精心组织,周密布署,层层分解,层层落实,责任到人,措施得位,经过一年来的不懈努力,党风廉政建设富有成效,现将落实情况自查如下:
一、党风廉政建设
为了保证党风廉政建设的贯彻落实,推动我镇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我镇党委、纪委认真贯彻落实中纪委第三次全会、自治区纪委第五次全会和全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的同时,根据《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我镇党委、纪委高度重视,把此项工作列入党委工作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双文明目标管理制”,层层落实,责任到人,职责明确,定期督查,定期验收,从而确保了党风廉政建设顺利开展,取得了良好的成效。
二、加大宣传教育的力度
为了加强党员干部党性党风和廉洁从政教育,我镇党委、纪委结合两个《条例》,广泛开展党内法规教育和警示教育两次。7月份我镇举办以党内法规为主题的知识竞赛,收看了《全国党内法规知识竞赛》和《反腐败专题教育片》,收看人数达60多人次,其中科局级领导干部7人,及时上报信息5条。
三、加强廉洁自律工作
勤政为民,克己奉公,是每个领导干部必备的素质。为了加大反腐败斗争的力度,杜绝不良风气在我镇的渗入,我镇党委、纪委严格落实“三个严禁”:严禁弄虚作假;严禁虚报浮夸,搞脱离实际的“政绩工程”;严禁为完成任务指标而示意和指使买卖税款;严禁在主要经济指标的统计数据上弄虚作假。加大公务用车的情理和管理工作的力度,杜绝领导私自驾车外出;严禁利用公款大吃大喝,高消费娱乐,旅游和庆典活动及婚丧事大操办等,未出现任何违法违纪行为。
四、加强作风建设
我镇党委、纪委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精神,大兴求真务实之风。把执行“四大纪律、八项要求”作为民主生活会的主要内容,结合“执政为民,加快发展”的实施,广泛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活动,查摆问题,剖析原因,提出改进的方法和今后努力的方向。领导干部通过述廉来提高反腐倡廉的信心和决心。
五、加大查办案件的工作力度
我镇党委严格执行《领导干部联系制度》和《领导干部接待日制度》,领导干部经常深入基层了解民情,体察民意,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切切实实为群众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实际问题。对于群众的来信来访,案件举报认真对待,及时处理,未能及时处理的给予明确的答复,从而避免了越级和集体上访事件的发生,管辖范围内的党员干部未出现违纪违法行为。
六、大力开展行业纠风工作
改善投资环境,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是提高XX镇知名度的前提,对此我镇对18个行业部门进行民主评议,满意率达95%以上,未发现侵害居民权益的现象。
七、加强源头治理工作
为了增强工作的透明度,加大源头治理工作,我镇认真落实执行政性收费“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定期公开帐务,定期督查,未出现私设小金库,帐外帐。利用政务公开栏和牧民大会,公开政务12项,村务10项,自觉接受群众的检查和监督,群众满意率达80%以上。严格落实“行政审批”等四项改革制度和“建设工程招投标”等四项工作报告制度。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篇4
为了加强我社区党风廉政建设,明确我社区“三委”班子和领导干部对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心,保证上级纪检部门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决策和部署在我社区顺利实施,经我社区党总支研究决定,特制定我社区2021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精神为指导,认真学习领会中纪委及各级纪检监察工作会议精神,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为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自我教育,完善制度,强化监督,积极协助上级党委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和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落实《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为重点,进一步加大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力度,努力构建反腐倡廉工作的长效机制。促进我社区党风廉政建设和社区建设同步健康发展,创建和谐社区。
二、加强宣传教育,从思想上预防和治理腐败
1、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宣传教育。召集党员召开党员干部党风廉政建设大会,传达、学习、贯彻中纪委等各级纪检监察工作会议精神,部署我社区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任务,将传达精神、部署工作与开展教育结合起来,提高广大党员干部对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增强抵御不正之风和拒腐防变的自觉性。
2、加强广大党员的党性意识教育。深入开展学习贯彻的会议精神,特别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现实需要,把学习贯彻党的纳入本社区先进性建设和反腐倡廉的工作格局中,通过组织宣传、召开民主生活会等多种形式和手段,教育和引导广大党员增强党性锻炼和修养,推进我社区的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加大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力度。
3、加强以党员干部为重点的从政道德教育,认真落实八个坚持,八个反对的要求,深入开展理想信念和从政道德教育、党的优良性传统和作风教育,促进党员干部廉洁自律,组织党员干部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试行)》,使党员干部能长期保持清醒头脑,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4、深入开展党纪条规和国家法律法规教育,结合巩固党员先进性教育成果的工作,继续加强对党员干部的党风党纪和遵纪守法教育。组织党员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党员权利保障条例》及其它党纪政纪,提高党员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利用反面典型案例进行警示教育,提高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5、配合镇党委推进我社区廉政文化建设,综合运用音像资料、宣传栏等多种载体,开展丰富多彩的宣传教育活动,努力营造“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廉政文化氛围。
三、推进制度建设,从措施上预防和治理腐败
1、积极推进制度建设和创新。健全有利于防范腐败的体制和机制。力争做到责任落实、措施到位、认真抓好各项任务的分解落实,责任到人。
2、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并逐级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建立“谁主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机制。
3、建立、健全党员、社区民代表对社区干部的评议制度,年终听取社区三委干部作年度工作汇报,由社区党支部召集相关人员对社区三委干部全年工作进行测评,按照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等四个档次对每个社区干部进行定位,考评结果上报镇党委。
四、强化监督制约,从机制上预防和治理腐败
1、加强对制度执行和落实的监督。坚持标本兼治,以治本为主的方针,进一步加大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力度,督促我社区党员干部和社区居委会成员认真对照检查各项工作等存在的漏洞,努力消除导致腐败现象发生的因素。
2、强化对党员干部的监督。进一步完善我社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标准,继续实行社区干部述职述廉制度,增强社区干部“为民、务实、清廉”的自觉性,把党内监督、法律监督、群众监督结合起来,形成社区干部权力行使全过程的监督制约机制。
3、切实抓好社区务公开民主理财制度的落实,凡社区级一切事务都要按照“四议两公开进行”制度进行。即先由社区三委制订实施方案,交党员大会讨论确定,在召开社区民代表听证会听证,再
进行公示,全程均请镇党风廉政监督员参与。社区党务、政务要随时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4、党支部书记及班子成员,要严格遵守党员干部《廉洁准则》的有关规定,社区接待费降为零,严禁公款吃喝,请客送礼。从小处着想,从小事做起,严肃党的纪律,做一个两袖清风的人民服务员。
总之,在全年的工作中,我们一定要认真履行责任,切实把本社区的党风廉政建设抓紧、抓实、抓细、抓出实效,促进其他各项工作的顺利实施。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篇5
为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深入推进惩防体系建设,进一步促进民政事业的健康发展,以更加扎实有效的工作态度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局党委与基层支部签订《xx区民政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具体要求如下:
一、责任内容
1、要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纳入本支部的年度目标管理,并落实专人负责。建立健全教育、管理和监督制度,明确责任,狠抓落实。
2、抓好本支部的廉洁自律教育,教育党员干部严格遵守廉洁从政的有关规定,清正廉洁,勤政为民,以良好的形象取信于民。
3、抓好政风行风建设,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实行挂牌上岗,做到依法行政、文明服务,杜绝吃、拿、卡、要现象。
4、深入推进党务公开,扩大公开范围、规范公开内容、完善公开形式,不断提高党务公开工作的实效性。
5、坚决贯彻执行上级党委、政府的方针、政策、重大决策、决议和决定,保证政令畅通。积极配合好执纪执法机关履行职责。
6、联系实际落实责任制内容,并做好各项活动记录和台帐资料的汇总。
二、检查与考核
1、检查考核工作每年进行一次。检查考核与工作目标考核、年度考核等相结合,考核情况报局党委。
2、检查考核情况在适当范围内通报,对检查考核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研究解决,督促整改落实。
三、责任追究
违反或者未能正确履行职责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究责任:
1、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不力,以致职责范围内明令禁止的不正之风得不到有效治理,造成不良影响的。
2、对上级领导机关交办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范围内的事项不传达贯彻、不安排部署、不督促落实,或者拒不办理的。
3、对本党支部发现的严重违纪违法行为隐瞒不报、压案不查的。
(1)、环保局关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范文(二篇)
(2)、学校教师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范文(三篇)
(3)、机关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范文(精选三篇)
(4)、机关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精选三篇)
(5)、学校教师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精选二篇)
(6)、环保局关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精选两篇)
(7)、2020年图书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荐读
(8)、2020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内容推荐
(9)、2020年关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模板集锦
(10)、2020年党员(干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汇总
4、疏于监督管理,致使党员干部发生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的。
5、放任、包庇、纵容下属人员违反财政、金融、税务、审计、统计等法律法规,弄虚作假的。
6、有其他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行为的。
本责任书一式二份,局党委、党支部各执一份。
签约人:_______签约人: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