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高考

浙江专升本大学语文考试大纲(一)

浙江省普通高校“专升本”统考科目:

《大学语文》考试大纲

一、考核总目标
普通高校“专升本”统考科目《大学语文》主要考查考生识记、理解、分析综合、鉴赏评价、表达应用和探究六种能力,具体分为基础知识(语言知识、文学及实用文知识)和基本能力(阅读能力、写作能力)两大方面。
二、考核内容
(一)基础知识
1.语言知识
(1)能够识记、理解常用的文言词语,掌握文言文作品中词类活用、一词多义、通假字、古今字等语言现象及常见的特殊句式,能够进行简单的文言今译。
(2)能够准确地使用汉字,识记和解释现代作品中的疑难词语(不含科技术语),了解汉语语法规范,掌握准确、简明、连贯、得体、鲜明、生动的语言表达方法。
(3)掌握文言文、现代文中常见的修辞手法。
2.文学知识
(1)掌握古今中外重要作家、代表作品的基本情况。如作家的时代、国别、字号、代表作、诗文集名称、文学主张、艺术成就等;代表作品的出处、编著年代、基本内容、主要特色和在文学史上的地位等。
(2)了解文学史中出现的重要文学流派和文学现象。
(3)默写常见的名句名篇。(详见背诵篇目)
3. 实用文知识
掌握基本的实用文体的语言要求及规范的写作格式、写作要求,包括《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规定的十三种公务文书及声明、启事、证明、介绍信、求职信、演讲稿(含欢迎词、欢送词、答谢词等)、商函、计划(策划书)、总结、调查报告等事务文书。
(二)基础能力
1.阅读能力
(1)了解作品的题材,正确划分作品的段落层次,理解并概括段落大意及作品的主旨。
(2)能准确地分析一篇作品(文学及实用文)的材料、表现手法和表达技巧,能联系作品说明常见辞格的修辞作用。
(3)能结合不同文体的特点,分析作品语言的特色,体味富有表现力的语言的含义和表情达意的作用。
2.写作能力
(1)文学写作
基本要求:思想内容正确、中心明确,条理清楚、结构完整,文字通顺、标点正确、书写工整、字体行款合乎规范。除诗歌外文体不限,字数不少于600字。
(2)实用文写作
基本要求:能根据提供的材料或情境选择恰当的文种写作,主题鲜明集中、材料准确翔实、结构完整恰当、表达通顺合理。主要文种包括公务文书中的通知、通报、报告、请示、函和事务文书中的声明、启事、证明、介绍信、求职信、演讲稿(含欢迎词、欢送词、答谢词等)、商函、计划(策划书)、总结、调查报告等。
三、考试方式与试卷结构
1.考试方式:闭卷、笔试。
2.试卷分数:满分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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