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的相关政策还未出台,小编先整理出2017年仅供参考!
转专业条件
学院一、二年级学生,均可在一、二、三学期末在学院允许转专业的范围内提出转专业申请。学生经过一、二学期学习,可在学院范围内同级申请转专业。学生经过三学期学习,可在同一学科门类同级申请转专业,在不同学科门类降级申请转专业。学生在校期间只允许转专业1次。
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以申请转专业:
1.确有专长,转专业后更能发挥其专长;
2.经学院确认有特殊困难或某种疾病,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其它专业学习;
3.确因专业不适应,造成学习困难的,可申请降级转专业。
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转专业:
1.正在试读、休学或保留学籍的;
2.应予退学的;
3.从外校转入的;
4.招生时明确规定不能转专业的;
5.身体条件不符合申请转入专业体检标准的;
6.三年级(含)以上的;
7.严重违反校纪校规,受严重警告处分及以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