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高考

浙江农林大学学费标准,浙江农林大学学费和生活费标准

收费、奖励与资助

第二十四条 学校收费严格执行浙江省高校收费标准和有关规定。

学校各专业实行学分制收费,学费由专业学费和学分学费组成。工业设计、土木工程、建筑学、风景园林4个专业按6325元/生?学年,园林专业按5750元/生?学年,会计学专业按5520元/生?学年,设计学类专业按10350元/生?学年,其余专业中,工科类、医学类专业按5500元/生?学年,农林类专业按5000元/生?学年,其他专业按4800元/生?学年的标准预收。录取到农学、林学、森林保护、茶学、园艺、园艺(观赏园艺)、植物保护、动物科学、动物医学、林学(林业技术)十个专业和专业方向的浙江省户籍学生免收学费,外省学生按5000元/生?学年的标准预收。学年末按学生实际修读学分进行结算。

林学(中加合作办学项目)专业的学费按20000元/生?学年的标准收取。

第二十五条 为鼓励优秀学生报考,学校设立新生奖学金,有关奖励规定如下:

1.高考成绩列浙江省理科一批前500名、前1500名、前3000名报考我校的进档考生(平行志愿或院校一志愿,含提前录取批次,下同),相应奖励8万元/人、5万元/人、2万元/人;

高考成绩列学校浙江理科一批新生第1-2名,奖励5000元/人;第3-5名,奖励3000元/人。

高考成绩列浙江省文科一批前200名、前300名、前1000名报考我校的进档考生,相应奖励8万元/人、5万元/人、2万元/人;

高考成绩列学校浙江文科一批新生第1名,奖励5000元/人;第2名,奖励3000元/人。

2.高考成绩列浙江理科二批前50名、前100名、前150名报考我校农科专业的进档考生,相应奖励2万元/人、1.5万元/人、1万元/人;

高考成绩列学校浙江文科二批新生第1-2名,奖励5000元/人;第3-5名,奖励3000元/人。

高考成绩列学校浙江理科二批新生第1-5名,奖励5000元/人,第6-15名,奖励3000元/人。

综合分列学校浙江省设计学类二批文科新生第1-5名,奖励3000元/人;综合分列学校浙江省设计学类二批理科新生第1-2名,奖励3000元/人。

3.省外文理科二批平行志愿(院校一志愿)报考并录取到学校的考生,其高考总分高于所在省(市、自治区)当年文理科一批分数线(重点线)20分(含)以上的,奖励5000元/人。

4.经学校确认,高中阶段在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学等全国中学生奥林匹克竞赛中,获全国一等奖的,奖励5000元/人;获全国二等奖的,奖励3000元/人。获全国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荣誉称号的,奖励3000元/人。

以上新生奖学金不重复发放,有符合两项(含)以上发放规定的,按奖励金额高的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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