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高考

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学费标准

2017年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学费标准


第十四条 学校收费标准严格按照物价部门有关文件精神执行,具体如下:
艺术设计、环境艺术设计、数字媒体艺术设计三个专业为9000元/学年;报关与国际货运、计算机应用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应用电子技术、建筑智能化工程技术、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汽车营销与服务、机电一体化技术(轨道交通设备管理)、建筑装饰工程技术、建筑工程技术十个专业为6600元/学年,另外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汽车营销与服务专业有校企合作特色培养部分费用(2425元/年)由企业收取;园林技术专业为6300元/学年;中外合作专业学费15000元/年;园艺技术专业浙江省户籍学费由政府资助就读;其他学费及各个专业学费标准为6000元/年。
书费、体检费、保险费等根据实际情况代收。住宿费根据不同住宿档次按省物价等部门核准的相应标准收费。
第十五条 学校设有各类奖学金,奖励额度不一。国家级奖学金最高额度为8000元/人,校级综合奖学金最高额度为6000元/人,另外还有素质与能力奖学金、分类培养成果奖学金和毕业生特别成就奖学金,奖金100?5000元不等。
为帮助家庭经济有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学校采取以下措施:开辟新生入学绿色通道,为学生办理入学手续;办理助学贷款,学生可根据实际情况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或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每学年贷款金额原则上不超过8000元,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0年;设立国家助学金,最高额度为4000元/人;申请学费减免,最高减免额为6000元/人;实施临时性困难补助;提供勤工助学岗位,按学校勤工助学管理规定给予报酬;与社会人士结对资助。 来源:高考网Www.GxeDuW.com
第十六条 录取为园林技术、园艺技术、建筑装饰工程技术、建筑工程技术专业的学生,第一学年在学校本部学习,第二学年将结合溪口新校区建设情况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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