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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师范大学新生入学考试和入学转专业申请条件

2018报考杭州师范大学的考生已经拿到通知书了,可是焦急的在家等待杭州师范大学开学入学考试,那么杭州师范大学开学考试考什么内容呢?杭州师范大学新生如何转专业已经转专业的申请条件,小编通过网络收集整理出关于杭州师范大学新生入学考试和入学转专业申请的相关信息,请仔细阅读参考。

院系所一级学科类型专业是否接受同等学力备注2017录取人数
001经济与管理学院1204公共管理学术型120405土地资源管理欢迎管理学、资源与环境、城市规划、行政管理、历史等相关专业的本科生报考,考生应该具有国家教育部认可的正规本科学历。不鼓励同等学历报考10
1204J1城市学
002沈钧儒法学院0301法学学术型030104刑法学
13
030105民商法学
030106诉讼法学
030107经济法学
0301Z1法律文化
0451教育专业型045102学科教学(思政)
9
003政治与社会学院(公共管理学院)▲0101哲学学术型010102中国哲学
7
0305马克思主义理论
030501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欢迎政治学与行政管理学、哲学、经济学、思想政治教育、中共党史、国际政治、教育学等专业及相关专业的考生前来报考,一般应该具有正规本科学历5
030505思想政治教育
0352社会工作专业型035200社会工作欢迎社会工作及社会学、人类学、政治学与行政管理学、思想政治教育、教育学、心理学等专业及相关专业考生前来报考,考生一般应该具有正规本科学历18
1204公共管理学术型120401行政管理
10
120404社会保障
004教育学院0401教育学学术型040101教育学原理教师教育相关专业毕业,须具有学士学位21
040102课程与教学论
040103教育史
040105学前教育学
040106高等教育学
040110教育技术学
0401Z1教师教育
0401Z2教育领导与管理
0402心理学学术型040201基础心理学须具有学士学位25
040202发展与教育心理学
040203应用心理学
0402Z2临床认知神经科学

专业型045101教育管理三年及以上教育管理相关工作经验,须具有学士学位54
045111学科教学(音乐)具有良好的音乐基础理论知识;具备良好的钢琴演奏与声乐演唱基础;对于义务教育阶段课堂音乐教学活动有一定的认识和了解。
045114现代教育技术理工科学生,须具有学士学位
045115小学教育教师教育相关专业毕业,须具有学士学位
045116心理健康教育教师教育相关专业毕业,须具有学士学位
045118学前教育教师教育相关专业毕业,须具有学士学位
045119特殊教育教师教育相关专业毕业,须具有学士学位
1204公共管理学术型120403教育经济与管理须具有学士学位2
1351艺术专业型135101音乐音乐艺术相关专业毕业,须具有学士学位2
005体育与健康学院0403体育学学术型040301体育人文社会学
8
040302运动人体科学
040303体育教育训练学
040304民族传统体育学
0403Z1休闲体育
0452体育专业型045201体育教学
44
045202运动训练
045204社会体育指导
006人文学院0451教育专业型045103学科教学(语文)原则上招收汉语言文学、对外汉语、新闻、教育学、心理学专业的本科生41
045109学科教学(历史)原则上招收历史学、人文教育、汉语言文学、思想政治、教育学、心理学等文科类师范专业的本科生
0501中国语言文学学术型050101文艺学不接受同等学力与跨专业考试31
050102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
050103汉语言文字学
050104中国古典文献学要求考生为正规本科院校“汉语言文学”、“古典文献学”、“历史学”等相关专业毕业的全日制本科毕业生
050105中国古代文学要求考生为正规本科院校“汉语言文学”及相关专业毕业的全日制本科毕业生
050106中国现当代文学
050108比较文学与世界文学
0602中国史学术型060200中国史原则上招收历史、人文教育、考古、文博、哲学、汉语言文学、外语、教育学、心理学专业的本科生14
1303戏剧与影视学学术型130300戏剧与影视学
4
007外国语学院0451教育专业型045108学科教学(英语)
41
0502外国语言文学学术型050201英语语言文学
28
050205日语语言文学
050211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
0502Z1比较文学与跨文化研究外语专业或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成绩良好的非外语专业本科生或同等学力考生

转专业条件及要求

(一)申请转专业者须为我校在校、在籍本科一年级、二年

级学生,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 所修读的课程考核成绩全部合格者;

2. 入学后发现有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经学校指定医院确认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 其他专业学习者;

3. 学有专长,并有充分依据(专著或以第一作者公开发表论文、发明专利、获省级及以上 奖项等)证明转专业后更能发挥其专长者。经转出、转入学院及教务处审核、认定,可以转 到相应专业学习;

4. 确有某种特殊困难,不转专业无法继续学习者。需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转出学院提供 证明,转入学院考核、同意,教务处审核、批准后方可转专业。

(二)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申请转专业:

1. 新生入学未满一学期者;

2. 因违法、违纪行为受校级及以上处分者;

3. 在校期间已经批准一次转专业者;

4. 定向培养、委托培养、保送生、特招生、专升本、 “三位一体”招考者;

5. 身体条件不符合申请转入专业的体检标准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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