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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海洋学院东海科学技术学院招生简章招生专业人数及录取

2018高考填志愿选择学校和专业是考生们头疼,往往学校定下来了选择了浙江海洋学院东海科学技术学院,可是专业不知道怎么选择?所以我们收到很多小伙伴们咨询关于浙江海洋学院东海科学技术学院的招生专业目录在哪里可以查询及浙江海洋学院东海科学技术学院重点优势专业是什么?还有考生咨询2018浙江海洋学院东海科学技术学院录取结果和录取认识如何查询,下面小编就2018浙江海洋学院东海科学技术学院招生简章招生专业人数及录取结果查询做一个详细说明,可供2017年招生简章参考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招生工作,维护考生、学院的合法权益,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各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凡参加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以下简称高考)并填报浙江海洋学院东海科学技术学院志愿的考生均适用本章程。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三条 浙江海洋学院东海科学技术学院(院校代码:13282)是经教育部批准成立的按民办机制运作的独立学院。学院位于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各项办学指标符合要求。

第四条 学院设置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物联网工程、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财务管理、市场营销、英语、经济学、资源与环境经济学、护理学等31个本科专业,涉及工学、理学、管理学、文学、经济学、医学等6大学科门类。建有浙江省国际服务外包人才培育基地1个,浙江省本科院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个,浙江省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1个,浙江省汉语国际教育信息化实践基地1个。

第五条 学院积极开展校企合作,引进企业优质课程体系,与北京达内科技有限公司合作,成立达内IT学院,着力培养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物联网工程、数字媒体技术等专业的IT服务外包人才;与用友新道科技有限公司合作,培养财务管理、市场营销等管理信息化特色人才;与北京中新视角教育咨询有限公司合作,培养汉语言文学、英语等专业的人文类特色人才。

第六条 学院积极开展国际交流,与俄罗斯南乌拉尔国立大学、美国圣道大学等国外高校合作开展本科交换生、硕士人才培养项目。

第七条 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者,颁发浙江海洋学院东海科学技术学院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颁发浙江海洋学院东海科学技术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第三章 录取规则

第八条 招生录取工作严格遵守教育部、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和规定,执行“学院负责,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监督”的录取制度,严格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九条 学院认可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的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第十条 学院在招生录取时,同等对待录取往届生与应届生。各专业不特别设定男女生录取比例。

第十一条 学校公共外语为英语,录取英语专业的英语单科成绩原则上要求100分(含)以上。以上英语成绩按单科总分150分计,具体按各省普通高考实际英语单科总分等比例换算。

第十二条 具体录取方式:

1. 学院执行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关于投档的有关规定,根据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提供的生源情况按规定确定调档比例,其中浙江省调档比例不超过当批次招生计划数的105%,其它省(市、自治区)调档比例不超过当批次招生计划数的120%。

2. 进档考生专业安排办法实行“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按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后按专业志愿顺序安排专业。投档成绩相同者,按单科顺序及分数高低依次录取,文科按语文、文科综合、数学、外语排序(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有特殊要求除外),理科按数学、理科综合、语文、外语排序(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有特殊要求除外)。

3. 录取江苏省考生时,按要求实行特别规定:学院在江苏省两门选测科目的等级要求是2C及以上,必修测试科目等级要求4C1合格及以上。考生进档后按“先分数后等级”的规则择优录取,当投档成绩相同时,选测科目等级高者优先,如仍相同,再按单科顺序及分数高低依次录取,文科按语文、数学、外语排序,理科按数学、语文、外语排序。

4.当考生填报的所有专业志愿都未被录取时,对服从专业调剂且体检合格者,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专业调剂者,将予以退档。

5.若平行志愿或第一院校志愿生源不足,则接收征求志愿或非第一院校志愿的考生,并以分数优先的原则录取到生源不足的专业。

第十三条 体检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其中,“学校可以不予录取”的则不予录取;“学校有关专业可不予录取”的由学院视情况取舍。按规定,学院在新生入学后进行体检复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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