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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大学城市学院新生入学考试和入学转专业申请条件

2018报考浙江大学城市学院的考生已经拿到通知书了,可是焦急的在家等待浙江大学城市学院开学入学考试,那么浙江大学城市学院开学考试考什么内容呢?浙江大学城市学院新生如何转专业已经转专业的申请条件,小编通过网络收集整理出关于浙江大学城市学院新生入学考试和入学转专业申请的相关信息,请仔细阅读参考。

根据《浙江大学城市学院学生学籍管理细则》(浙大城院发教{2013}72号)和《浙江大学城市学院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浙大城院发教{2015}101号),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转专业工作已经启动。为保证这项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各分院拟接收转专业名额、条件及考核方式详见附件一。

2. 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转专业:

(1)已经转过专业者(含要求转回原专业者);

(2)提出转专业申请当学期或上一学期受到纪律处分者。

3.申报要求:

(1)即日起,有转专业意向并符合转入专业申请要求的同学可自行从网上下载《浙江大学城市学院转专业申请审批表》(见附件二),如实填写。

(2) 其他相关材料,成绩证明、退学警示情况证明、违纪情况证明均由分院统一提供,申请者只需填写并上交《浙江大学城市学院转专业申请审批表》。

(3)将申请表纸质版交至分院教学办(文五306)。

(4)申请截止日期为11月18日16:00前,逾期不再受理。

4.分院于11月下旬组织考核与审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联系人:李德慧,联系电话:88284392。

学考科目A等2门及以上或者A等与B等之和为4门及以上,且符合下列专项条件之一者:

1.艺术特长类:在高中阶段参加北京大学全国中学生艺术周、清华大学全国中学生文化艺术冬令营音乐、舞蹈、戏剧类艺术测试并获二级(含)以上证书;或高中阶段参加浙江省教育厅组织的声乐、器乐、舞蹈类艺术特长测试并获得A级证书(西洋管乐器可放宽至B级证书)。

2.体育特长类:在高中阶段获篮球、排球、足球、乒乓球、羽毛球、网球、武术、跆拳道、田径、健美操项目国家二级(含)以上运动员证书;或高中阶段参加由地市级(含)以上教育主管部门或体育主管部门主办的体育比赛并获上述项目前三名(包括团体或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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