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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商学院入学指南开学时间学费标准军训时间和宿舍条件

温州商学院是目前浙南地区唯一一所商科类本科院校,前身是被誉为“中国高水平独立学院”的温州大学城市学院。现任校长为中国社科院原副院长、国家金融与发展实验室理事长李扬;名誉校长为原*委员、中国社会科学院原常务副院长、国家商务部政策咨询委员会主任王洛林教授。

★特色鲜明的本科试点院校

温州商学院是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院校,已获批列入浙江省新增硕士学位授予立项建设单位,现正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合作培养硕士研究生。温州商学院以商科为办学定位,构建以经济学、管理学为主,工学、文学、艺术学等协调发展的学科专业体系。23个本科专业和5个专科专业充分考虑学生就业需求,紧密对接温州“国家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浙南现代服务业与港口物流中心”和温州“时尚化”发展战略培养社会所需人才,近三年毕业生平均就业率达95.42%。

★优质精准的教育教学资源

学校拥有一支 “结构合理、精干高效、素质优良、专兼结合”的师资队伍。专任教师中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占30%;研究生学历占64%。构建“三百”引智工程,柔性引进“100名著名学者”、“100名企业家”和“100名业界专家”担任学校特聘教授、兼职教授、客座教授,为学生提供最专业的学科知识技能和最前沿的学科信息动态。

学校建有经济管理、信息工程、艺术设计、英语及基础5个实验教学中心共49个专业实验室、11个基础实验室。其中经济管理实验教学中心被列为温州市高校实践教学示范中心,经济管理、信息工程实验教学中心为省级合格实验教学中心。建有72个校企合作实践教育基地,开设“期货订单班”、“浦发银行班”、“阿里巴巴特色班”等校企合作定向实践班。

★高素质的人才培养基地

学校紧紧围绕国家深化高校创新创业教育和推进应用技术型高校建设的战略部署实施建设,设有浙江省汽摩配技术创新服务中心、温州新金融研究院、温州区域经济与民营资本研究中心、温州融资担保研究中心等12个科研机构,以区域经济、民间金融、中小企业发展、创业教育为主要研究方向。

学校将职业生涯发展教育、创新创业教学体系和浙商孵化园创业实践平台融于一体,设立创业学院,全方位培养学生创新创业能力。通过各学院创业工作室-学校浙商孵化园-社会创业平台三级孵化机制,助推学生创新创业。我校学生在第十四届“挑战杯”全国大学生学术科技竞赛中荣获一等奖,并多次获浙江省“挑战杯”一等奖、职业生涯规划大赛一等奖,毕业生创业率高达8.06%,位居全省本科院校第2名,走出众多优秀创业校友。

一、暑期留校住宿地点

申请留校住宿的学生经审批后安排在原寝室住宿。因留宿人数变化,中途将视实际情况进行合并与转移,届时在公寓楼通告具体调整方案。

二、暑假留校住宿申请条件

1.参加学校和二级学院组织的暑期社会实践活动;

2.参加学校和二级学院组织的各类竞赛集训、教学计划内实习实践等;

3.其他特殊情况确需留校住宿的(申请时要写明具体理由)。

三、暑假留校住宿申请办法

1.学校有关部门和二级学院组织的实习实践团队和集训团队需要暑期留宿的,由组织单位统一填写《温州商学院2018年暑期留宿(团队)申请表》,由负责人(带队老师)签字后于7月10日前报送给学生社区教育管理处。申请表纸质材料交至F2-107室,电子稿发送到 150253627@qq.com,联系人:阮芳芳(6939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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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个人原因申请暑期留宿的同学,由申请人填写《温州商学院2018年暑期留宿(个人)申请表》和《暑假留校住宿(个人)承诺书》(两份材料正反面打印),征得家长同意签字后报所在二级学院审批。二级学院在7月10日前将个人原因留宿学生的申请表(纸质版)和汇总表(电子版)统一报送给学生社区教育管理处。

3.二级学院对个人原因申请留宿的学生要从严审批,仔细审核学生提交的申请材料、当面复核学生留宿原因并直接和家长电话沟通确认。

四、暑假留校住宿入住手续

学生在7月13日-7月15日期间到本宿舍楼值班台确认留宿,以便暑期门禁及水电的正常使用及管理。暑期水电费计入寝室水电表,由留宿学生自行与本寝室成员协商结算。留校住宿同学要确保本寝室其他同学的财产安全,禁止私自带外来人员进入寝室。

五、暑假留校住宿学生的教育管理

1.按照“谁组织谁负责”要求,各二级学院和有关部门要指定人员负责做好各自留校住宿学生的安全教育管理和突发事件处置等工作。指定人员名单在7月10日前报送给学生社区教育管理处阮芳芳老师(150253627@qq.com,电话:693992)。

2、暑期留校住宿的学生必须自觉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住宿安排和管理;按时回宿舍就寝;要加强安全防范意识,妥善保管贵重物品(如电脑);严禁使用违规电器、私拉电线,不得有使用明火和人走不断电等现象;不得私自调换寝室和留宿外客、异性。留校住宿期间一旦发现有违纪现象,将取消其住宿资格,并给予相应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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