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常有考生家长提出这些疑问。对于转专业有需求的考生,一般分为两类:一是进入大学后,发现所学专业不适合自己,难以学下去,需要转专业:二是在志愿填报阶段,通过选择一些高校的冷门专业,低分先进名校,再考虑转专业。本文小编整理了关于宁波大学转专业的一些政策规定,内容来自于互联网,仅供参考!
一、宁波大学转专业要求和条件政策
宁波大学普通全日制本科学生 转专业工作实施细则
为深入贯彻以学生为本的教育理念,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充 分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促进学生的个性化发展,提升人才培养 的社会适应度,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 育部 41 号令)文件精神和《宁波大学普通全日制本科学生管理 规定》,特制订本实施细则。
第一章 转专业原则
第一条 本科生转专业应以符合各专业现有办学条件和保 证各专业正常教学秩序为前提。
第二条 转专业工作应在维护教育公平的同时,努力满足学 生合理的专业选择需求,尊重学生个性化发展,帮助学生解决实 际困难。
第三条 转专业工作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原则进行, 接受广大师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
第二章 转专业条件
第四条 学生可以自由申请转专业,各专业不得限制学生转 出。各专业转入学生总人数一般不超过该年级专业招生计划数的 15%,基础性专业可根据当年度招生情况、教学资源容量等适当 放宽转入人数。
第五条 各学院应根据《宁波大学关于设置专业转入条件的 指导意见(试行)》来制定各专业的专业转入条件和考核方式,有认证和评估要求的应充分考虑认证和评估标准。对成绩积点分 的运用应合理,不应直接作为限制申请的条件。
第六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转专业: (一)新生入学未满一学年的,或本科入学已满五学期的; (二)单独招生录取专业转入统一招生录取专业的; (三)由航海类专业转入其它普通文理专业的; (四)艺术类、体育类专业转入其它类专业的; (五)正在休学、保留学籍或保留入学资格的; (六)应予以退学的; (七)部、省招生主管部门和学校在招生时明确规定不能转 专业的。
第七条 “三位一体”招生的学生,根据招生章程只能在“三 位一体”招生专业之间互转,且师范专业和非师范专业之间不能 互转。
第八条 数学与应用数学(中美合作精算科学与风险管理)专 业不允许转出,可在教育部批准的招生限额范围内接受转入;旅 游管理(中法合作)、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中法合作)、服装 与服饰设计(中法合作)专业不允许转专业。
第九条 按专业类招生的专业需在专业类分流后方可接受 转专业学生转入(“三位一体”招生专业内互转的除外)。
第三章 转专业程序
第十条 教务处根据在校生数和招生计划数,在每学期第 10 周公布各专业可转入人数上限。
第十一条 学院根据《宁波大学关于设置专业转入条件的指导意见(试行)》文件精神,结合各专业的师资、教学条件等具 体情况,确定各专业各年级的转入条件及考核方式、可转人数等, 并最终以书面的形式报送教务处,教务处审核后于第 12 周左右 在教务管理系统中统一公布。
第十二条 学生于第13至14周通过教务管理系统提交转专 业申请。
第十三条 转入学院于第 15 周起按转入条件对申请转入学 生进行资格审查、考核,并按可转入人数择优录取,其中考核形 式为面试的专业一般须成立由 3 位及以上专家组成的考核小组; 需要根据积点分确定是否接受学生转入的(缓考积点分不统计在 内),可延迟至学期末积点分统计结果出来后决定转入学生名单。
第十四条 各转入学院应在下一学期开学第 1 周内在教务管 理系统中完成提交转入审核意见,同时将最终同意转入的学生总 名单及学院考核过程说明书面报送教务处。
第十五条 学生确因特殊原因,无法在现所学专业继续学习 的,经学生本人申请、相关学院审核、教务处同意、校长办公会 议或校长专题会议审议通过,可转到合适的专业就读。
第十六条 教务处汇总、审议后,将转专业学生名单进行公 示,公示时间为三天。公示无异议后,由学校发文公布最终结果。 教务处以书面形式通知转入和转出学院,由转出学院通知学生到 转入学院办理报到注册、选课等手续并开始新专业的学习。
第四章 转专业后续工作
第十七条 转专业学生的培养方案、学费标准按照转入年级 专业执行。
第十八条 学生转专业后,转入专业所在学院应在两周内对 转入学生原已修完的课程按转入专业年级的培养方案进行学分认 定或课程顶替。
第十九条 学生在校期间原则上只允许成功转专业一次。
第五章 附 则
第二十条 退伍复学学生转专业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 本实施细则经第88次校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 自发文之日起施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相关文件中涉及的转专 业内容以本实施细则为准,原《宁波大学普通全日制本科学生转 专业工作实施细则》(宁大政〔2017〕163 号)文件同时废止。
二、宁波大学有哪些专业
序号 | 所在学院 | 专业名称 |
1 | 商学院 | 经济学 |
2 | 商学院 | 金融学 |
3 | 商学院 | 国际经济与贸易 |
4 | 商学院 |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
5 | 商学院 | 工商管理 |
6 | 商学院 | 市场营销 |
7 | 商学院 | 会计学 |
8 | 商学院 | 财务会计教育 |
9 | 法学院 | 法学 |
10 | 法学院 | 政治学与行政学 |
11 | 法学院 | 行政管理 |
12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思想政治教育 |
13 | 教师教育学院 | 学前教育 |
14 | 教师教育学院 | 小学教育 |
15 | 教师教育学院 | 应用心理学 |
16 | 教师教育学院 | 数字媒体技术 |
17 | 体育学院 | 体育教育 |
18 | 体育学院 | 运动训练 |
19 | 人文与传媒学院 | 人文教育 |
20 | 人文与传媒学院 | 汉语言文学 |
21 | 人文与传媒学院 | 汉语言 |
22 | 人文与传媒学院 | 新闻学 |
23 | 人文与传媒学院 | 广告学 |
24 | 人文与传媒学院 | 历史学 |
25 | 宁波大学昂热大学联合学院/中欧旅游与文化学院 | 地理科学 |
26 | 宁波大学昂热大学联合学院/中欧旅游与文化学院 | 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 |
27 | 宁波大学昂热大学联合学院/中欧旅游与文化学院 | 旅游管理 |
28 | 宁波大学昂热大学联合学院/中欧旅游与文化学院 | 旅游管理与服务教育 |
29 | 宁波大学昂热大学联合学院/中欧旅游与文化学院 | 服装与服饰设计 |
30 | 外国语学院 | 英语 |
31 | 外国语学院 | 德语 |
32 | 外国语学院 | 日语 |
33 | 潘天寿建筑与艺术设计学院 | 工业设计 |
34 | 潘天寿建筑与艺术设计学院 | 建筑学 |
35 | 潘天寿建筑与艺术设计学院 | 城乡规划 |
36 | 潘天寿建筑与艺术设计学院 | 美术学 |
37 | 潘天寿建筑与艺术设计学院 | 视觉传达设计 |
38 | 潘天寿建筑与艺术设计学院 | 环境设计 |
39 | 潘天寿建筑与艺术设计学院 | 产品设计 |
40 | 音乐学院 | 音乐学 |
41 | 数学与统计学院 | 金融工程 |
42 | 数学与统计学院 | 数学与应用数学 |
43 | 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 | 科学教育 |
44 | 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 | 物理学 |
45 | 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 | 微电子科学与工程 |
46 | 材料科学与化学工程学院 | 化学 |
47 | 材料科学与化学工程学院 | 应用化学 |
48 | 材料科学与化学工程学院 | 材料科学与工程 |
49 | 材料科学与化学工程学院 | 化学工程与工艺 |
50 | 机械工程与力学学院 | 工程力学 |
51 | 机械工程与力学学院 |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
52 | 机械工程与力学学院 | 车辆工程 |
53 | 机械工程与力学学院 | 工业工程 |
54 | 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 |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
55 | 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 | 通信工程 |
56 | 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 | 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 |
57 | 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 | 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 |
58 | 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59 | 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 | 物联网工程 |
60 | 土木与环境工程学院 | 土木工程 |
61 | 土木与环境工程学院 | 环境工程 |
62 | 土木与环境工程学院 | 工程管理 |
63 | 海运学院 | 航海技术 |
64 | 海运学院 | 轮机工程 |
65 | 海运学院 | 船舶与海洋工程 |
66 | 海运学院 | 物流管理 |
67 | 海洋学院 | 海洋资源与环境 |
68 | 海洋学院 | 生物技术 |
69 | 海洋学院 | 生物工程 |
70 | 海洋学院 | 水产养殖学 |
71 | 食品与药学学院 | 食品科学与工程 |
72 | 食品与药学学院 | 食品质量与安全 |
73 | 食品与药学学院 | 海洋药学 |
74 | 医学院 | 临床医学 |
75 | 医学院 | 预防医学 |
76 | 职教学院 | 秘书学 |